“來弟是李八娃的大姐,今年應該有十二歲或是十三歲了,”趙大元憤然道,“前年快過年的時候,我到小常村去收貨,老周拉我喝酒,夜裡就宿在了他家。半夜睡得迷迷糊糊之時,李家的人突然打上門來,說我誘奸來弟。幸好那夜酒喝得有些多,我與老周都不知怎麼睡在了狗窩,但李家人不信,說是老周為庇護我,才有意睡去的狗窩,還將來弟拉到聞訊看熱鬨的村民跟前,把她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跡都露出來,非說是我掐的。又把老周常讓我睡的屋內被單扯出來,指著上麵的血痕,說是求弟破身的證據。
也幸好老周是老獵戶,一眼就認出來被單上的是雞血。又拚了命地攔在李家人跟前,讓我趕緊到郡城找良柱叔。良柱叔又報了官,衙役將李家人捉拿到府衙,狠狠打了頓板子,這事才作罷。
但沒過兩個月,李家人記恨老周,夜裡偷偷毒死了他家裡七隻雞、三隻鵝,還有一隻羊。原本我要報官,讓衙役再打他們一回,老周攔著不讓,隻警告了李家人幾句,這一兩年才稍稍相安無事。”
又是一個名聲不好的被害者。
陳韶接過蟬衣遞來的筆,一邊記著他話裡的重點,一邊道:“近幾日就在商行裡待著,在我沒有證實你說的是真是假之前,哪裡也不準去。否則,我就要以連環殺人案的嫌疑人身份捉拿你,聽明白了嗎?”
趙大元道:“聽明白了。”
陳韶:“去叫下一個人進來。”
下一個依舊是福來商行的夥計,叫孫成義,已經四十出頭。
陳韶找出他的花名冊,看他負責的並沒有涉案的村鎮,還是依例問道:“五月二十一日你在哪裡,在做什麼?”
孫成義臉色漲紅,好半晌才回答道:“在、在群芳館。”
蟬衣啐了一口。
陳韶神色平常地繼續問道:“四月二十九日呢?”
孫成義跟趙大元一樣,想了一會兒後,搖頭答道:“記不清了,應該不是在酒館,就是在群芳館。”
陳韶記下他常去的酒館名字後,讓他出去叫了下一個人。
後麵進來的四個人,答案都差不多。直到第七人進來,答案才稍稍有了不同。
第七人是豐隆商行的夥計,叫王玉全。
王玉全一進二堂,人就開始打哆嗦,還沒有走到堂中央就癱跪到地上,砰砰砰地磕起了頭。
陳韶有意晾了他好一會兒,才問道:“自己招吧。”
王玉全哆嗦得更厲害了,臉色也煞白難看,“我、我沒有殺陶阿妹,也沒、沒有殺李八娃。”
陳韶隨口問道:“那你殺了誰?”
“我、我……”
一攤黃水自他身下流出,騷臭刺鼻的味道也瞬時彌漫開來。蟬衣呸一聲後,趕緊背轉過身。傅九和李天流則同時站到陳韶跟前,擋住她的視線。
傅九看向李天流。李天流也看向他,隨後若無其事地退了回去。
陳韶看一眼兩人,又讓傅九讓開後,冷下眉眼,用力一拍驚堂木:“說!”
“不是我要殺的他,”王玉全嚇得痛哭流涕,“是劉人達、是劉人達讓我殺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