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老爺子在回字集開了一家篆刻店,售賣各種玉、石、木頭的篆刻品,包括但不限於印章、符板、咒石等東西。黃小丫是他的孫女兒,今年十歲了,是個非常可愛的小丫頭。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你越來越不可愛的緣故了。”鄧小閒站直身子,把手從腦袋後麵拿了下來,順勢一探,從半空中撈下一隻翠綠色的燈火蟲“……小孩子說正事都一片天真爛漫,長大了講個笑話都帶幾分黃腔。”
說著,他把那隻燈火蟲的腦袋與翅膀揪了下來,直接塞進嘴裡,嚼了嚼,吐出皮。
“呸。”
半透明的燈火蟲皮伴隨著淡綠色的唾沫,落進街角的陰溝裡。
“嘔。”鄭清做了一副嘔吐的表情——這其中有一半是裝的,有一半是他真的想吐——然後他非常明顯的與鄧小閒拉開距離,厭惡道“你不是已經適應這邊的養老生活了嗎?怎麼還會做這種稀奇古怪的事情……吃燈火蟲……你乾嘛不去吃蒼蠅!”
鄧小閒最初被鄧老先生拎進回字集的時候,各種逆反,成天做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在這三裡長的小街上一圈圈裸奔、把街頭小販賣的蠍尾兔尾巴砍下來裝作原料塞進藥櫃、或者給回字集上的小娃娃們演示絛蟲的十二種烹飪技巧。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他漸漸適應了這裡半封閉的環境,也漸漸認了命。
到鄭清離開回字集去上大學的時候,這位少掌櫃的狀態已經很正常,極少再做那些驚世駭俗的舉動了。
但現在,鄭清非常懷疑鄧小閒是不是舊病複發。
“不吃蒼蠅,是因為沒有合適的品種。”回春堂的少掌櫃攤攤手,一臉無辜,語氣認真的回答道“我倒是真的想嘗嘗那些腿上長毛的綠頭小蟲子是什麼味道……聽外麵的朋友說,吃起來像小元宵,咬一口汁水四濺,綿柔的口感中又有幾分辛辣。”
鄭清一臉驚恐,把他與鄧小閒的距離再拉遠了一步,仿佛沾染到鄧小閒呼吸的空氣就會得不治之症似的。
“哈哈哈……逗你的!”鄧小閒忽然捧腹,笑的腰都直不起來“不是跟你說,這些燈火蟲是朋友送的改良品種嗎?它們隻喝樹汁,是能吃的……口感跟葡萄差不多,但是滋味卻更豐富一點……要不要來一隻嘗嘗?”
說著,他又從半空中撈下來一隻橘紅色的——看得出,他這個動作已經非常熟練了。
“厲害厲害,佩服佩服,離我遠點。”鄭清也熟練的抱著拳,繼續拉遠了與鄧小閒之間的距離。
他又不姓格裡爾斯,也沒有野外求生的打算,自然對吃蟲子敬謝不敏。
“真是可惜。”鄧小閒聳聳肩,將那隻橘紅色的蟲子拔翅摘頭,丟進嘴裡,含糊道“活的跟個老夫子似的……沒有一點兒人生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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