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小攤位的模樣,與貝塔鎮其他幾個區是截然不同的:北區的小販們極少有固定店麵的,他們大都推著木頭打造的小攤車,攤位沒有名字,上麵立著油紙傘,傘上最多有幾道辟塵、避雨、防風的符咒,掛在槐木珠串下,滴溜溜轉著,一副隨時都會跑路的模樣。
北區的客人,也與這些小商販們相仿,沒什麼錢,絕不像東區或者西區的客人們那樣,需要坐在溫暖舒適的店鋪裡享用美味,餐後還需要剔牙小精靈的貼心服務。即便是北區的巫師,逛街時口袋裡也極少裝金豆子,這片區域最通行的貨幣還是銅子兒。
所以,當辛胖子豪橫的在這個小攤位前丟出一粒金豆子後,不僅僅攤主,便連四周經過的路人都紛紛側目。
隻不過當他們看到三位年輕巫師身上的大紅色院袍後,臉上便又露出幾分了然,繼而羨慕的看向攤主——北區人都知道,學院的客人是最好的肥羊。
“你是覺得錢多燒的慌,想被人當肥羊宰嗎?”
鄭清側著臉,附在胖巫師耳邊,嘴唇微動,語氣帶了一絲無奈:“你這個金豆子能把他這個攤位買下來了。”
辛拍了拍他的肩膀。
“這你就不懂了。”
他嘴角向外一擠,臉頰的肥肉愉快的顫抖起來,聲音同樣不大:“我在用這粒金豆子告訴攤主,我隻吃最好的,不要用他賣給其他北區人的臟東西糊弄我……”
對向來自詡‘美食家’的胖子來說,在吃上麵花錢多少並不重要,吃的好不好才重要。
那一粒金豆子的光澤很好的激發了攤主的積極性,他特意彎下腰,從小推車的暗格裡掏摸出一口半尺高低的棕色小甕,以及三個乾乾淨淨的青瓷小碗,然後取下掛在腰上的葫蘆,拔掉塞子,很大氣的給三個小碗倒了三碗醬紅色的湯汁。
鄭清看的很清楚,對於其他客人,攤主都直接拿木勺在上麵的大木桶裡舀湯汁——隻看湯汁顏色,就能很輕易判斷出二者差距。
“這是什麼?”鄭清抽了抽鼻子,嗅到一股微酸的香甜氣息。
“羊眼球汁。”
辛胖子說出一個聽上去很可怕的名字:“是源自蒙古高原狼人部落的一種美味,一般被他們的巫醫用來治療月下後遺症或者宿醉、頭疾、痛風等等……對我們來說,它也有一些梳理魔力的作用。”
“我聽說過這種東西。”
另一側的蕭笑扶了扶眼鏡,臉上露出一絲恍然:“據說在把羊眼泡在番茄汁裡……根據羊眼的不同,滋味也各不相同。其中用草藥醃製的眼球是最好的,吃起來也最安全;也有很多人喜歡生吃或煮著吃……”
鄭清悄悄咽了口唾沫——隻聽這個小吃的名字,就讓他有種生理上的不適。
與此同時,攤主也打開了那個棕色小甕,從裡麵舀出六顆被醃製的黑白分明的眼珠,緩緩放進青瓷小碗裡,每個碗裡兩顆。
眼珠上殘留的血絲根根分明,甫一入湯,那些血絲便如水母觸角般向四麵八方擴散開,鄭清甚至隱隱可以聽到它們咕嘟咕嘟‘喝’湯汁的聲音,很快,吸飽喝足的血絲懶洋洋蜷起來,縮回羊眼球周圍,幾顆眼珠則咕嚕咕嚕在湯裡滾動著,最後齊刷刷轉向三位客人,一動不動盯著他們,宛如死魚。(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