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跟人吵架,怎麼陰陽怪氣彆人,又怎麼應付彆人的陰陽怪氣,怎麼給人使絆子,怎麼替主承冤。
春華初潮來時,林媽媽又教她床笫之事:“姑娘可以不懂,但你不能不懂。將來姑爺那邊,你是要替姑娘盯住的。”
春華終於明白了貼身婢女的意義,又問:“林媽媽,您也是這樣伺候老爺的嗎?”
林媽媽老臉一紅:“咱們老爺夫人恩愛,天下少有,自是不用我盯的。”
“那將來也給姑娘尋一個老爺那樣的姑爺,不就行了?”
林媽媽笑了:“傻孩子,哪有那麼多如意之事?”
十二歲的她已練得伶牙俐齒:“姑爺不如意,當然是換姑爺,怎麼能換奴婢去盯呢?”
林媽媽搖頭:“大家閨秀,從一而終,這是傅家的家規。”
春華覺得這話不對,卻又說不出哪裡不對。
【二】
春華的印象中,崔禮禮一直都是大家閨秀的模樣,直到議親的收畫像那一年的夏天。
姑娘突然變了。
以前循規蹈矩,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姑娘,竟然偷偷去了九春樓,從那之後就一發不可收拾,惹出一連串的生死官司。
麵對這樣的姑娘,春華很苦惱。每天看著俊俏的男子,姑娘看起來很開心很儘興,她也跟著開心跟著儘興。隻是林媽媽私底下尋過她好幾次,要她規勸姑娘,免得惹出更大的禍事來。
還沒來得及提醒,姑娘就被夫人打了。
春華從未見夫人發這麼大的火,攔都攔不住。
姑娘的臉被打腫了,臥床不起。渾身滾燙還迷迷糊糊地說著胡話:“你們要的善,都是在刮我的肉......”
春華的心揪得生疼,突然明白林媽媽那句話哪裡不對了。
什麼大家閨秀從一而終?!
彆人犯錯,還要懲罰自己?天底下哪有這樣的狗屁家規、狗屁女德!
她把這句話說給姑娘聽了,姑娘躺在病榻上,眼中噙淚,唇畔含笑,握住她的手,聲音有些哽咽:“春華你能這樣想,我很歡喜。你彆聽她們胡說,我不會嫁人,也不會再讓你陪嫁。”
春華不懂為何會說“再”,也沒有多想,隻輕聲地問:“夫人打您,您怨夫人嗎?”
“怨。”崔禮禮淡淡說著,“但是我不想在改變不了的事上耗費心神。”
“一年四季,日出日落。你怨天黑,怨冬冷,怨夏熱,毫無意義。”說著,她又定定地看向春華:“他們生來如此,但你我不是。”
春華似懂非懂,腦子裡始終回蕩著林媽媽說的那句話:“彆忘了,姑娘是菩薩,你是護法。”
跟著姑娘,她從未用過林媽媽教過她的“護法之技”,卻做了好多尋常女子想都不敢想的事——
孤身一人騎馬從樊城奔襲回京;去瓷器局調查瓷器的來曆;與虞懷林南下交接酒壚;跟著臨竹一起訊問犯人;最後,崔家將京城攪得天翻地覆,撕碎狗聖人的遮羞布,要了他的狗命!
短短三年,春華覺得像是過了一輩子一般,跌宕起伏。
等到一切塵埃落定時,姑娘給了她一份放奴書,又將虞家的酒壚留在她名下。
春華跪在地上哭得泣不成聲:“奴婢不會走的!要跟著您一輩子!”
“傻春華,我又沒趕你走。”崔禮禮笑著將她拉起來,擦掉她臉上的淚,“你願意陪我一起走,靠的是情分,而非一紙契約。”
姑娘對待男人也是如此。
她總說婚書這東西,拴不住男人,孩子也拴不住男人,道德倫常,更拴不住男人。
不如有情的時候在一起,沒情的時候便散去。
各自歡喜。
崔禮禮的話,春華記了一輩子。(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