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法是什麼東西?無非就是劈斬、穿刺、橫切,力量夠大、速度夠快,出手的時機準確,用一把夠分量的好劍,能一劍殺死對手才配稱劍法!那些花裡胡哨的劍術技法沒有用!”
博朗鎮警衛隊副隊長哈利隨手把兩片橡木杯子丟在桌上,表情不屑又忿忿地說道“你還記得李察吧?區區一個平民,連覺醒專長的資質都沒有,以為通過努力就能超過職業者。他天天練劍,天天練劍,整個人都練傻了……他玩劍是玩得不錯,能拔劍削斷蜻蜓的翅膀,一劍刺穿六片落葉。他沒事還喜歡找我們比劍,我們誰也不是他的對手,我連褲帶都被他削斷了……整個冒險團的人還真相信李察有媲美四級劍士的實力,我們愚蠢的團長居然帶我們去集骨者活動最猖獗的荊棘平原發財,結果呢?”
“……和獸人集骨者的第一次遭遇戰,李察那個白癡瞬間刺中一隻豺狼人六劍,然後被豺狼人撲到身上,一口咬掉他的臉。我們當時都懵了,幸好你衝過去,一記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平斬,把那隻豺狼人砍成兩段,總算穩住了局勢,可我們還是折了十幾個夥伴,就連伊娜都死了。”
哈利的聲音變得暗啞,隔了一會才若無其事地聳肩說道“從此以後,我隻相信能殺敵的劍法。”
老戰友低落的情緒感染了巴托姆,把他的思緒帶到三十年前,那時候,他從軍團提前退役,帶著一幫親密戰友加入一支冒險團。老團長的名字已經記不清了,但他有個漂亮的女兒名叫伊娜,是哈利暗戀的對象。正因為哈利的極力要求,他們才選擇加入那支小小的黑鐵級冒險團。
後來,老團長非常高興地向大家宣布,他招募到一個很厲害的劍手。那個人就是哈利一直記恨的李察。兩人之間的仇隙都是為了團長的漂亮女兒,哈利喜歡伊娜,而伊娜又青睞李察,但李察對伊娜毫無感覺,多次拒絕對方的大膽示愛。這才是讓哈利無法忍受的地方。
接下來的事情很可笑,哈利不斷地挑釁李察,兩個年輕人終於當眾比武,結果哈利輸得很慘,連褲子都掉了。軍團出身的戰友們不服氣,輪番挑戰李察,也無一例外的落敗。隻有巴托姆拒絕李察的邀戰,他當時還以為李察已經掌握鏡之心。
巴托姆選擇避戰可以說是改變了冒險團所有成員的心態,也改變了大家的命運。
事情過去這麼多年,李察和伊娜早就化成泥土,回歸大地母親的懷抱。巴托姆沒想到哈利還是對此耿耿於懷。他找哈利來商量事情,可不是想聽對方回憶過往。
巴托姆感到無語,拿起事先準備好的一把小刀,迅速在一個完好無損的橡木酒杯上輕輕點了一下。橡木酒杯“哢嚓”一聲,裂成兩半。
哈利猛地抬頭,驚訝地說道“頭,你這是……”
紅獅巴托姆哈哈一笑,說道“我們已經退休十幾年,我閒得沒事做,也琢磨劍法技藝。”說著,他拿起兩片橡木杯,仔細端詳片刻,歎了口氣,將杯子遞給哈利,頹喪地說道“我鑽研劍法技藝十幾年,比不上一個還沒長胡子的小家夥。”
哈利檢查了兩片橡木杯子的斷麵,發現一個是裂開的,而另一個斷麵光滑,是有人用利器把它一切到底。
哈利不知道巴托姆為什麼要練花裡胡哨的劍術技法,也不知道該怎麼寬慰他,乾巴巴地說道“頭,你這一刀也不容易做到,沒用多少力氣,刀口隻是碰一下,杯子就裂了……”
巴托姆搖了搖頭,肅然說道“在戰場上,軍隊有不能後退,血戰到底的理由,但冒險者和軍隊不同。冒險者儘量回避戰鬥,如果非打不可,那什麼手段都得用上,把特質發揮到極限。冒險者的戰鬥比軍隊的戰鬥更複雜,也更凶險,不到確定生死的最後一刻,誰也不知道誰輸誰贏。”
“當初,我們第一次遭遇獸人集骨者,還沒有從軍團戰士轉變為冒險者。那次慘敗其實不能怪李察,就算沒有他,我們也必定要付出血的代價,才能完成由軍團戰士到冒險者的轉變。”
“你要知道,強攻集骨者營地,搶奪它們收集的財寶,是我們一起鼓動的,因為強攻是我們最熟悉的軍團戰法!李察,隻是給了老團長同意強攻的勇氣而已。”
“頭,你……”哈利欲言又止。
巴托姆擺了擺手,繼續說道“十幾年前,我意識到我的職業者之路已走到儘頭,再也沒有進步的可能。我就思考李察的那一套東西,希望能通過磨練劍法技藝掌握‘鏡之心’……我常常想,如果我們晚兩年遇到李察,憑他對劍法境界的執著追求,或許會成功掌握‘境之心’。”
旅館老板這麼說,等於承認磨練劍術技法是掌握鏡心的一條途徑。
“不過,李察死得也不冤枉。”巴托姆突然話鋒一轉,改口說道“他一個沒有覺醒專長的平民,為了練劍,不去工作,耗儘家產。最後為了混一口飯吃,自己沒有一點冒險經驗,就加入冒險團。他如果能活下來,才叫稀奇。”
哈利高興地說道“就是,一個沒有覺醒資質的平民,應該賣身給名門當奴仆,說不定以後還有機會升從者……當什麼冒險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