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刀割下一片焦黃的兔肉放進嘴裡,鹹淡適中,不腥不燥,配合孜然的香氣讓人瞬間提了幾分精神。
吃了兩口,李默白覺得不對,貌似少了點什麼,一拍腦袋,從包裡掏出一瓶可樂,擰開蓋子,咕嘟咕嘟灌了兩口,帶著冰箱涼氣的的酸甜口感瞬間沁透心脾。
說好要探索異界,還沒走三步就把肉吃上了,李默白有了深深的負罪感,作為一名中文係高材生,他覺得自己要從先賢的智慧中尋找下安慰自己的理由。
嗯,欲速則不達,沒錯,就是這樣。
隨即在兔肉上又割了一刀,心安理得吃了起來,記得某位先賢說過,兵馬未動糧草先行,不吃飽,怎麼有心情搞事業,越想,他越覺得自己沒錯。
異界探索可以等等繼續,不差一頓飯的功夫,但兔子不吃,可就真涼了,想著這些他還不忘往篝火裡添了把火。
說他貪嘴,李默白是絕對不認的,他有自己的戰略目的,隔三差五,他都會拿起胸前的望遠鏡往遠處扔內臟的地方看幾眼。
夜晚的樹林其實並不寂靜,喜歡夜行的動物並不少,到現在為止,他已經看到不少動物,蛇蟲鼠蟻,不一而足,不過總體不超過他的認知圈,沒有意外就是好事情,李默白心情不錯的又吃了口肉。
如果今夜能保持這種效率,後半夜他便打算擴大搜索範圍。
突然,林子裡出現一絲亮光,不大,但在黑夜裡足夠惹眼,發現它的第一時間,李默白便拿著望遠鏡看了一眼,直立行走,能利用火,很可能是人,李默白很自然的把手搭在弓箭上。
人心,很多時候比猛獸更可怕,至少,曆史告訴他,死在人類自己手裡的同類比猛獸更多。
……
幽深的林子裡,亮光由遠而近,漸漸的,李默白看清楚來人,黑眼睛,黑頭發,黃皮膚,穿著一身有些臟亂的長袍,嗯,應該是道袍吧,李默白暗自揣度。
夜晚敢獨自行走在外,要麼是膽子大,要麼是本事大,眼前的道袍中年人很可能兩個都很大,如果能和平共處,李默白自然不想和他衝突。
“@!#¥¥%”道人雙手張開,示意沒有惡意,嘴巴裡嘰裡呱啦說了一長串話,看的出,他換了好幾種語言,也聽出來好幾種是與華國語係相似,可惜,李默白就是聽不懂。
作為兩界文明的首次交流,李默白覺得自己不能弱了藍星威風,漢語,英語,法語,日語,韓語,泰語,再加上各種方言,林林總總他說了十幾種。
三十多種語言沒有一種對的上,兩人都是大眼瞪小眼,不知該如何繼續。
道人想了想,放棄了徒勞的努力,伸手入懷,掏出一個淡綠色牌子,手指咬破在上麵滴了一滴血,嘴裡念叨幾句,而後大喝一聲,一道綠光射進李默白腦子裡。
下一刻,道人開口,李默白輕鬆聽懂他的話:“在下赤霄,見過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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