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可能不會呢,你身手那麼厲害!”
“你是不是傻,劍這玩意有實戰意義嗎,漢朝以後你見過華國哪個朝代的戰場兵器裡有劍?近戰不如刀,遠戰不如槍,乾嘛還要辛辛苦苦練那玩意。”
“可它很帥呀!”方潔腦子裡又出現那個白衣負劍的身影。
“你也知道它很帥,所以漢朝以後劍大部分時間都是作為禮器出場的,實戰中,劍是一種使用難度很高的武器。”
“好吧,我知道了!”掛掉電話,方潔有些疑惑,難道她猜錯了?
女人的直覺很可怕,隻要不談戀愛,一個個跟神探一樣。
劍比刀難當然不是忽悠方潔,這是事實。
身負天地奇珍劍術,李默白對冷兵器的理解很深,以現代人的角度來看,劍真的沒有刀實用。
在現代,冷兵器對抗靠的是肉身力量,刀比劍更適合發力,這是絕對優勢。
但如果加入超凡力量就不一樣了。
在大乾,長劍並不是隻能握在手裡,修行中人可以禦劍,隨著攻擊距離的變大,劍的優勢便要勝過其他武器。
戰場上見過長槍兵,但是有長刀兵嗎?沒有,因為劍更適合直線發力,長矛、長槍、馬槊這些都是劍的延伸。
哪怕是大乾的武者,後期也可氣勁離體,這樣的話,劍的形狀更規則,也就比刀更有優勢。
腦子裡胡思亂想,李默白已打車來到萬象彙,他沒有忽悠方潔,他是真的有事。
作為一個檔期很滿的人,能讓他調檔期的人隻有一個,王曼麗!
為了應對馬上要來的慈善晚會,她要求李默白必須正裝出行。
李默白不服氣的為他展示了下自己的衣櫃,然後他發現這是自取其辱。
在王曼麗嘴裡,他的戰袍全部變成了非主流,是可忍孰不可忍,難道他有寶衣千幻還要告訴她?
穿著天地奇珍還要去買衣服,簡直造孽!
不管他多不情願,商場還是要去,而且是陪著笑臉去。
嬌蘭美業現在是他的主要資金來源,王曼麗小姐姐就是他的衣食父母,買件衣服怎麼了?她要是願意,把店盤下來也沒問題。
畢竟人家天天九九六,偶爾有點訴求也不過分。
看到已經在休息區等候的王曼麗,李默白殷勤的遞上冬天裡第一杯奶茶:“等了很久吧?見諒,聽到召喚,我馬不停蹄的便趕了過來。”
回應他的是一記白眼,顯然人與人之間並沒有信任。
進了商場就是王曼麗的主場,李默白這種準七品武者也不好使。
不到半個小時李默白手上便大包小包的拿滿了東西,雖然不重,但東西拿著彆扭啊!很快李默白便感覺不堪負重。
“咱不是說好來給我買衣服?”
“是啊!順便我也買一點。”
在李默白往車上放了三次東西後,終於輪到了今天的主要任務。
十分鐘時間,刷卡消費一套兩萬多的西裝,然後再次開始順便購物,李默白覺得剛才在男裝店應該叫中場休息。
果然,兩人一天時間都泡在了萬象彙,中午吃飯都是在商場解決的,唯一讓他覺得比較人道的是中途看了場電影。
主題是愛情,裡麵同樣有個男人陪女朋友逛街的環節,可惜李默白全程睡了過去,這是考點,出來要考的。
然後一臉茫然的李默白得到了他應有的待遇。
士可殺,不可辱!
乾了這麼多活兒,休息一下怎麼了?舊社會地主家的驢也不敢這麼用啊!
李默白想要據理力爭,可惜沒爭贏!也不是一無所獲,他得到了晚餐的買單權。
夫子說的沒錯,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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