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倫絲毫不為所動,淡淡的說道:
“您之前也說過,我的產業並沒有涉及過奢侈品行業,所以相比您的競爭對手PPR集團,將Gucci的股份賣給我,豈不是又能夠回收資金,相比於五年前您購買Gucci股票的時候,還能賺6億美元,而且也不會令Gucci完全落在PPR集團手裡,否則的話,依靠Gucci目前良好的發展趨勢,PPR集團會對LVMH集團的業務,造成更大的威脅,所以我說是幫您,是不是並沒有說錯呢?”
巴倫這話說出來,博納德也忍不住愣了一下,作為老狐狸的他,當然明白,對方說的的確是非常有道理。
既然他已經沒有了完成對Gucci收購的希望了,那麼既然都是要出售Gucci股份來回籠資金,以便去收購其他品牌,那當然是在同樣的價格之下,把股份賣給其他人,也比賣給PPR集團來資敵的好……
比如說麵前這位英倫公爵?
古馳,1921年創立於佛羅倫薩。
經曆近70年發展後,在90年代因管理不善陷入困境。
1992年,其虧損額高達4000多萬美元,幾近破產。
1989年,巴林基金購入AldGucci及其後人所持有的50cci股份,而MauiziGucci則繼續擁有餘下的50%股份並繼續管理公司運作。
1993年,MauiziGucci決定將餘下的50%股份全部售予巴林基金,並正式離開公司。
而後TmFd臨危受命,任創意總監一職,用了五年時間將Gucci的淨利潤由1993年的虧損2200萬美元提升到1998年的盈利1.95億美元。
由於這一時期Gucci強勁的收入增長,巴林基金決定將Gucci在荷蘭、美利堅兩地上市。
其中,1995年10月,將49%的股權在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上市;1996年再將剩餘的51%股權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
既然Gucci公司100%的股份都已經上市流通,那麼這家發展良好的奢侈品牌自然就被四處打家劫舍……呃,是四處收購的博納德阿爾諾看上了。
1999年1月,LVMH先以55.84美元/股的買入Gucci集團10萬股股票,持股比例超過5%,達到向美國和荷蘭證監會備案要求。(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