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朝廷一直反對纏足來著。旗人不允許纏足,漢人女子喜歡纏足。我錯過了纏足的最好時間,我怕疼。”
啥?
趙傳薪第一次聽說清廷禁止纏足這一說。
他還以為纏足是清廷的標誌之一。
然後便感到三觀顛覆,頭皮發麻,心裡那口氣不但沒平息,反而更加嚴重。
他想起來了,後麵的婉容也沒有纏足,好像清朝的宮裡的嬪妃皇後都沒有纏足的。
趙傳薪不想說話了。
吃完了飯,他說:“你們先休息,我去找找唐人街,先踩踩點。”
唐人街是個人聲鼎沸、肮臟、擁擠的地方。
即便天色已黑,這裡卻依然人頭攢動。
能聽到喝罵聲,吃飯聲以及一些古怪的聲音。
許多人對趙傳薪投來好奇的目光,因為他穿的過於光鮮了。
在這裡但凡是穿著光鮮的,必然是洋人。
這時候,一個彎的胡子都翹起來的壯碩白人,兩根拇指彈著有彈力的背帶,堵住了趙傳薪的去路。
“嘿,你要去哪?”
“回家。”
“我沒見過你。”
“你說對了。”
白人壯漢愣了一下。
“嘿,如果是新來的,需要向我報備。”
說著,向前一步,伸手要去抓趙傳薪的大衣領子。
此時,已然有一群華人圍觀看熱鬨。
趙傳薪挺惱火的。
這裡人多建築雜亂,他想隱蔽行事都不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