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著外麵的槍聲,好奇的抬頭偷看一眼,見趙傳薪衝到了和警察隻有數米的距離開槍。
就差把槍口懟警察臉上。
砰砰,砰。
槍聲是這樣的節拍。
亞瑟·龔帕斯見警察腦袋開花,嚇的一激靈,不敢再看。
他對懷裡的閨女說:“我帶你回家,咱這病不治也罷!”
他經曆過毒打,最糟糕的是當初被蒙著麵的雇主暗殺,瑪格麗特·龔帕斯目睹了一切,嚇出了精神問題。
可再糟糕的精神問題,也比跟著趙傳薪強。
思考這空檔,趙傳薪已然將警察防線殺穿。
他站在七八個警察中間,以左臂遮麵防護,右手持槍,左右前後射擊。
因為距離足夠近,片刻將警察殺的丟盔棄甲。
史密斯兄弟在牆角抱頭,目睹了這一切。
大史密斯嘴裡連連“法克”。
二史密斯說:“大哥,老板這也彪悍了!”
七史密斯嘴裡嘟囔:“千萬彆打到我……”
趙傳薪清空了這裡。
他對史密斯兄弟說:“核查一下這裡的人,看看有沒有他們的同黨。”
說完,便追了出去。
曼哈頓第五大道和30街的交彙處。
蒙蒙細雨未停,路燈光芒給了清冷的天氣一絲溫暖。
組成店鋪名字的燈光,在街頭閃爍。
槍聲隨即打破祥和氣氛。
路人和街邊店鋪內的營業者,目睹了今天的離奇槍戰。
前麵,有六七個警察,和兩個便衣者奔逃。
一家麵包店老板,好奇探頭望,看看究竟有多少人,才能把警察追成喪家之犬。
他隻看到了一個人。
“瓦特的法克……”
趙傳薪追出來後,擔心他們散開跑,左右看看,看到了荷蘭酒店旁的馬廄。
他鑽了進去,一刀斬斷米山的韁繩。
一人一馬的默契,早就配合出來了,無需多言。
嘚嘚嘚嘚……
趙傳薪在街右邊跑,警察和查爾斯·貝克以及弗蘭克·蓋爾在左邊跑。
弗蘭克·蓋爾腸子都悔青了。
當初,他捉拿了那個變態連環殺人犯後,是有機會被特招進警察隊伍的。
然而,他選擇拒絕,因為當私家偵探掙的更多。
這次依然是因為錢,他才選擇站隊。
結果站錯了隊。
他跑著跑著,聽見馬蹄聲,向右邊望去,看見了騎馬的趙傳薪。
弗蘭克·蓋爾的汗毛歘歘的立了起來。
據說人類曾經也具備動物那種炸毛的能力,有詞為證:怒發衝冠。(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