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一仙其實沒跑遠,而且還跟乾飯在一起。
他發現,乾飯走的路線,總是最安全的路線。
因為人群狼奔豕突的時候,乾飯個頭小,一個不好會被踩踏,所以它格外敏感。
手裡提著一串馬口魚,跟著一條狗,趙一仙回頭打量。
他隻道趙傳薪是神仙般人物,可此時才發現,這個神仙也太能打了一些。
怪不得敢隻身劫法場。
清軍根本和趙傳薪不是一個量級的,他隨手一抓,即便是活的清軍,也絲毫掙紮不得,比大人拿捏小孩子還要輕鬆,隻能乖乖的當墊背擋子彈的。
趙一仙逐南闖北,還真見識過打仗。
但真沒見過趙傳薪這樣的,戰場上取人性命如同探囊取物般簡單。
他甚至敢肯定,那些列強的正規軍,對上趙傳薪,和眼前清軍比也不會強到哪去。
直到趙傳薪以掌心發聲器官爆喝一聲,道出了自己的名諱,此時趙一仙才悚然一驚。
我焯……趙神仙,原來竟然是鼎鼎大名的趙傳薪!
怪不得,他有個綽號叫法師。
真會法術啊。
等趙傳薪去追黃福廷,趙一仙低頭說:“兀那狗……呃,乾飯那,你果真能聽懂人言?”
蹲坐在地上的乾飯抬頭,朝他翻了個白眼。
趙一仙指了指場上正在搜剿武器,安排戰俘的雙喜和王隆說:“現在我們怎麼辦?”
乾飯抖了抖毛上的雨水,在泥濘的地上,用爪子劃拉幾下。
一個歪歪扭扭的“等”字被它劃拉出來。
趙一仙當時就震驚了。
要說有機靈的狗,能聽懂一些人話,他還能理解。
清末識字率有的說隻有1%,有的說是九成。可一條狗竟然能寫字,這特麼已經超過了九成的清朝人。
趙一仙真不敢小看乾飯了。
他耐著性子等著。
不多時,趙傳薪就押著狼狽不堪的黃福廷回到刑場。
一些百姓對看熱鬨這件事有多狂熱?
甚至不惜以身犯險。
明知道剛剛發生槍戰,隨時可能飛來橫禍,可稍見安全,立刻又返回看事情後續發展。
剛剛要槍斃那些囚犯的時候,有人在叫好。
等趙傳薪踹著黃福廷回到刑場,依舊有人叫好。
趙傳薪聽見了隱隱傳來的叫好聲,真是一點脾氣都沒有。
這些百姓,當真是絕不會把彆人棺材抬自己家哭,事不關己絕對高高掛起。他們哪一邊都不站,公平的很。
黃福廷的官帽已經不知掉哪去了,身上全是泥水,一言不發,隻是低著頭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樣。
來到刑場,看著那些去而複返的百姓,趙傳薪忽然沒了興致。
他踢了黃福廷一腳,將他踹倒:“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