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甭管怎麼論,怎麼說,都怪不到人家頭上,這是一次打圍事故,怪不得旁人,你們也不要胡攪蠻纏,不然我們隻能秉公辦案,把你們帶回去冷靜冷靜了。”
“還有什麼要說的,趕緊說,你們死了家人,我們能理解,但這不是能讓你們胡攪蠻纏的理由,有什麼訴求,或者說希望,能滿足的,我們儘量去做。”
這是公安的發言,自從蘇宇和他大伯對線後,公安就很少發言了,直到蘇宇取得了勝利,這才出來發言,想要一錘定音。
這下坐在地上的幾個老娘們也不繼續嚎叫了,看看自己家當家的,而家裡的老爺們也相互看了一眼。
很明顯,講理講不通,耍無賴似乎蘇宇根本不怕,人家壓根不上工,靠打獵為生,可他們不行啊,耗不起。
鬨那麼大,就差把兒子的棺槨抬過來擺他們家門口了,可人家什麼都不在乎,你們想耗下去,隨意。
這就有些抓瞎了,總不能真的借把獵槍,把人打死吧?賴三就是這麼乾的,至今那把獵槍都沒拿回來,一直在派出所呢。
借給他獵槍的那位算是血虧了,不過那牽扯人命案,不連累他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這樣,我們也不為難你,你把當時我兒子簽的字給我,我保證以後不找你要賠償,如何?”這話一出口,公安也是一愣,蘇宇更是目瞪口呆,這話的意思很明顯,我不找你要賠償了,可當初寫的白紙黑字如果沒了,或者消失了,那他們不就可以跟公社要賠償了嗎?
你蘇宇是死豬不怕開水燙,想怎麼耗下去,就怎麼耗下去,可公社可是跑了和尚跑不了廟啊,總不能也跟人耗下去吧?這影響多不好?
多少能要回點東西,也就是賠償多少的問題了,一般不會給太多,因為參加打圍全憑自願,生死各安天命,公社或者說村裡給你一些東西當做補償,純粹是發揮人道主義精神。
可老百姓可不懂什麼精神,他就覺得隻要沒當初的簽字,能要來東西,能要來賠償,但如果有當初的白紙黑字,那就不好開口了。
殊不知,即便蘇宇給了他們當初的白紙黑字,賠償的事情,還是他自己掏腰包,這蘇宇除非瘋了才會還給他們。
蘇宇雖然有些心善,但不是什麼人他都願意幫助的,起碼這幾位就不配,畢竟兒子,家裡人死了,第一件事就想到了要賠償,而不是給家裡人發喪,能是什麼好人?
何況正常家庭,孩子能教育成這樣?跟馬平混在一起,目中無人,見人就懟?
“當初的簽字,我已經交給公社了,沒辦法還給你們了。”
蘇宇聳了聳肩,表示自己也沒辦法。
蘇宇雖然這麼說,可他們明顯不信,事實上蘇宇確實還沒來得及交給公社。
“我們不信,除非你打開大門,讓我們進去搜一搜。”
“對,搜一搜,有沒有,搜一搜就一目了然了。”
這完全是不講理,這公安搜查還需要搜查令呢,(現在可能不需要,具體無從查證。)何況是個人?憑什麼?
可他們說著就要去推蘇宇家的大門,蘇宇沒有開門,可也架不住二十多人撞門吧?即便他家大門是木頭的很結實,可肯定架不住撞。
他們二三十人,呼呼啦啦,作勢就要行動,三水灣的人看不下去了,直接把人圍了起來。
“乾什麼?乾什麼?你們馬家灣的人欺人太甚了,來我們村,要搜我們村的人,憑什麼?你們有什麼資格?”(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