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一些愛好,或者特性,原先藏在骨子裡,因為社會秩序或觀念的原因,一直深深埋藏在某處。
後來在泛亞,這種本性蘇醒了。
一種在年輕少女身上獲得愉悅,並通過折磨她們而得到更深層愉悅的可怕手法。
借著自己的權勢,史密斯輕而易舉地完成了這些事情,留下十幾宗無人問津,甚至無人知曉的慘案。
第一個是誰他忘記了,但最後一個是小蝶。
每一個當事人的背景他都詳細調查過,這很簡單的,跟檔案室的人要一把鑰匙,長官查案,難道需要跟他們這些月薪不到他零頭的人交代一聲?
在知道小蝶是和力勝太子,洪勝的女友後,他非但沒有猶豫,反而越發感到興奮。
這就好像去某個水域挑戰凶猛的魚類,或者去密林裡狩獵猛獸一樣。
要是對方是死物,或者軟綿綿的一尾泥鰍,試問誰會感興趣?誰會鼓起搏殺的鬥誌?
他早就想看看這些本地傳的神乎其神,忠義無雙的紅棍,矮騾子能為了麵子做到什麼地步。
因此他幾乎是以公開的方式擄走小蝶,隨後又把她的屍體**裸地丟到街上,留下那些觸目驚心的痕跡,全然不清理和修飾。
果然他很快便激怒了洪勝,這一切都在他的預料之中。
隻是他沒想到的是,太子勝竟然敢單槍匹馬在大路上截殺他,於重重槍手的護衛之中擲出飛刀,正中他的胸膛。
在藥石無救,垂死之際,一個吸血鬼來到他的身邊,給了他一記“初吻”。
那吸血鬼來自古老的尼古拉斯家族,實力強大,隻是輕輕一下,史密斯便複蘇了過來。
不管是已經破碎的心臟,還是被切斷的血管,一切都恢複如初,變得更加強韌起來。
最重要的是,不知道是運氣好,還是運氣不好。
史密斯“變異”了,或許是吸血鬼親王們留在血脈裡的基因發揮了作用,或許是轉化的時機不對,抑或者他的靈魂被詛咒了。
反正史密斯成了一個強大的吸血鬼,伯爵級的實力,強悍無匹的威力。
之後他也沒打算隱藏姓名,隻是以各種不同的身份和職業出現在泛亞和歐洲,為自己的事業和野心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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