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的美,這點東西夠吃幾天的?
他想多了。
遊牧民和絲農一樣,遍地羅琦者,不是養蠶人。
他要將羊養大,然後賣掉,再去找商隊換糧食、茶葉、鹽巴。
換不到糧食就喝羊奶牛奶,混合草原上找到的野菜,甚至直接吃青草。
能天天吃烤羊的,那都是頭人。
古代遊牧民族養牛羊馬匹除了吃外,更主要的是為了出售。
用牛羊馬匹換糧食、鐵鍋、茶葉生活物資,遊牧民族雖然擁有成群的牛羊馬匹,但他們自己是舍不得吃的。
因為馬匹牛羊對於他們來說,也是非常昂貴的。
他們根本舍不得吃。
他們隻會吃一些病死和老弱的牛羊,大部分都要留著賣錢和產仔繁衍更多的牲畜。
因為生活物資不足,商貿不發達,得不到足夠必需品的他們,於是經常南下搶劫農耕者。
真能天天吃肉,誰會冒著生命危險去打仗?
遊牧生活不能自給自足。
玩家b開始過得很苦。
他找到了商隊,賣掉了三隻成年公羊和五隻老羊,母羊是不能動的,然後換來了幾袋糜子(一種類似小米的食物),剛剛夠他吃到秋天。
之後,他就趕著羊群和牛馬,每天靠糜子和草根野菜充饑,偶爾喝點羊奶補充蛋白質,跟著部落四處放牧。
生活苦得一逼,直到他跟著彆人去狩獵捕魚,才發現了改善生活的途徑……
他能獲取經驗,能給自己角色加點……
這還能說什麼,肝起來!
等到他肝到了十級。
一切都好起來了。
有對比才有幸福。
他現在的力氣堪比三個成年男子,這在遊牧部落中,妥妥的勇士級人物。
勇士對部落太重要了,保護部落,外出搶劫,放牧牛羊,歲大的孩子也能乾,但打仗隻有勇士才行。
於是他終於過上了天天吃肉的日子。
可惜敵對部落裡也有不少這樣的勇士,不然的話,他的待遇會更好。
“鐵柱,我們要出征了,出征對象是南人,聽說這是可汗的命令。”一個部落信使向他說道。
南人?
玩家b有點膩歪,天然的代入感,讓他傾向於農耕文明。
隻是因為天天能吃肉的誤解,才選擇了遊牧角色。
至於為什麼沒選漁民,因為他暈船。
“好吧。”他騎上部落分的馬匹,趕快回家。
回家後,他讓自己的兩個奴隸預備糧食和皮甲,還有弓箭與長矛。
是的,他有兩個奴隸,一個乾家裡活,一個替他放羊。
奴隸當然會想逃跑,但這兩個很溫順,因為他們都成家了,孩子和老婆都在頭領的帳篷裡過日子。
半天後,他才穿戴整齊,準備齊全,這才牽著兩匹馬,一匹運糧食武器,一匹用來上陣,向頭領那裡趕去。
這點時間浪費很正常。
當他趕到後,部落的戰士才來了四成。
其他人都在外麵散著,還沒有回來。
頭領是個臟兮兮的中年漢子,皮袍子上都是灰。
“可汗要出征,我要帶三成戰士隨行,留下七成看守部落,由我最小的兒子帶領守在家中,其他五個兒子跟我一起。”
幼子守灶。
這是遊牧人的規矩,因為壽命短,長子死得早。
玩家b掃視一眼,發現有幾個同類,也是玩家。
一看那眼神,就和普通牧民不一樣。
他們眼神中帶著“副本來了”的期待。(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