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國,儋州,五年後。
繁華的街道上,販夫走卒,叫賣聲不絕,一對奇怪的組合,吸引了所有人目光。
那是一個四十多歲的虯髯大漢,帶著一個**歲的孩子,身邊還跟著一隻快比人還大的巨狼。
野狼本身就已經很吸引眼球,那個虯髯大漢,體型壯碩,滿麵凶光,一看就不好惹,說是土匪都有人信。
那個孩子也挺特彆,小小年紀,脊梁挺直,昂首挺胸,雖身穿麻衣粗布,卻有一身的貴氣。
最特彆的是,孩子右臂的袖子空蕩蕩,赫然是個殘疾人,可瞧其麵相,哪有一點自卑。
兩人一狼,好像以那孩子為主,虯髯大漢微微躬身,跟在孩子身後,好像個下人。
“少爺,前麵就是範府,我們要不要過去。”大漢躬身在孩子耳邊問道。
“不用了,既然已經到了儋州,以後會有機會的。”孩子冷冷道:“我讓你準備的房子,買好了嗎?”
“已經買好了,離範府不遠,緊鄰街市,我已經讓人打掃乾淨。”大漢說道。
“老胡,不用這麼客氣。”男孩笑了笑,說道:“以後大家住在一起,就是一家人。”
“少爺,禮不可廢。”大漢恭敬道。
“隨便你吧!”男孩搖搖頭,然後用僅存的左手摸了摸旁邊巨狼的腦袋。
說也奇怪,野狼凶性難馴,可在男孩手上,乖巧的好像家犬,還親昵的用頭蹭了蹭孩子的手。
“大伴,你以後在城裡生活,可不能再像山裡那樣,不能隨便傷人,知道嗎?”
巨狼好像聽的懂人言,委屈的看了男孩一眼,好像在說:“我不喜歡這裡。”
“我知道,我知道。”男孩輕聲安慰道:“過段時間你就習慣了。”
巨狼拉聳著腦袋,情緒顯得低落。
男孩再次揉了揉巨狼的腦袋,然後昂首挺胸向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