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之初,朱元璋丁憂的審批比較看重,根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所有在外為官的人聽說父母去世後,必須等朝廷向原籍發文核查後才能返鄉奔喪。
不過,古代通信手段比較落後,這麼一來二回,需要耗費很長的時間,等官員到家,可能葬禮都已經結束了,根本來不及送父母最後一程。
針對這個問題,洪武八年,時任北平按察司僉事呂本提議,官員父母去世後,家屬直接通過當地官員上報朝廷,如此便減少了來回詢問核查的環節。
而且,朱元璋還限定“除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憂外,其餘期年服製不許奔喪”。
可以看出,明朝基本延續了漢唐時期的丁憂製度,這主要是明朝統治階級推崇的思想與漢唐時期一致,他們都把“孝”放在“忠”前,希望通過“孝”來強化“忠”,進而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
實際上,明朝建國之初,朱元璋對奪情控製的非常嚴格,基本所有官員都強製丁憂,隻是到了永樂時期才開了奪情的先例,不過還算比較克製。
這樣的情況到了明宣宗、明英宗時期就完全變味,奪情之風達到**,宣德朝奪情25人,正統朝奪情人數為77人,在景泰朝不長的時間裡奪情39人,複辟後的天順朝時奪情27人。
奪情在這個時期幾乎成為一種風潮,朝廷大小官員都希望奪情,以至於禮部官員不得不上書請求禁止外官奪情。
有了禮部官員的奏疏之後,明朝奪情現象開始得到遏製,到最後不是遇到與戰爭有關的情況,朝廷基本都不同意奪情。
整體而言,除了特彆寬鬆的那幾十年,明朝一般隻有這幾類人可以奪情:
第一,武將,嚴格來說武將就沒有丁憂一說;
第二,特殊崗位人才,比如說禦醫、欽天監官員等,朝廷很難找到人替代他們;
第三,不是武將但與戰事有關的人,比如說地方官員的轄區內出現了叛亂,正在組織平叛工作;
除此之外,還有一類人也可以奪情,那就是主政一方的父母官,百姓自發為他請命奪情,不過這類人很少。
這不過需要特彆說明的是,巡撫、總督一類的封疆大吏,明初一般都準許丁憂,明中後期則普遍奪情。
總的來說,能夠“依法”奪情的人都是身係國家安危或者皇帝確實離不開的人。
嚴嵩是死了老婆,自然不在太祖製定的需要丁憂的範疇,嚴嵩是不必丁憂的,而嚴世番不同啊。
何況,讓嚴世番丁憂也不影響朝政,他徐階感覺自己的身體和精神,還能再為國家工作二十年。
隻是萬沒想到這樣的情況下,還能被嚴世番玩出花來。
第二日一早,嚴嵩洗漱後穿好朝服去靈堂看了眼,就在嚴世番攙扶下出了府門上了大轎趕往西苑,嚴世番也跟在後麵。
接到聖旨,自然要去謝恩。
嚴世番隨著嚴嵩入了西苑,在永壽宮覲見嘉靖皇帝謝恩,這些不過都是繁文縟節,如果不是嚴嵩帶著嚴世番進來,往常嘉靖皇帝都是讓人直接在永壽宮外行禮就算完。
待嚴世番謝恩後,嘉靖皇帝才歎道:“汝母也是高壽之人,當不留遺憾,不過這後事,務必辦的風風光光。”
嚴世番口裡喊著遵旨,一邊又跪下磕頭。
等嚴世番磕完頭起來,嘉靖皇帝看了眼嚴嵩,又看看嚴世番,這才又說道:“汝家想來事兒也不少,你先回去吧。”
嚴世番知道,雖然自己在內閣幫助父親處理公務,可畢竟不是內閣大學士,即便得到過嘉靖皇帝允許。(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