馴服烈馬,在李桃歌看來問題不大,無非是熟悉馬兒脾性的過程,再以強硬力氣鎮壓,使得烈馬乖乖服從。
住在馬廄旁邊八年,又在鎮魂關當了半年槽頭,早已摸透馬兒秉性。
關鍵是公羊鴻接下來出的難題,騎射一課兩門,還有一個射呢,若是過了這關,下麵該輪到射箭,公羊鴻未必敢在大庭廣眾痛下殺手,紮幾個窟窿為劉賢報仇,倒是極有可能。
蘿芽郡主見到李桃歌走路緩慢,大步流星追過來,嗤之以鼻道:“堂堂趙國公的親衛,馴服幾匹馬都唯唯諾諾,簡直丟了燕雲十八騎的臉麵,來,給你瞧瞧,本郡主是如何降服它們。”
草原兒女生於馬背,長於馬背,將馬當做好友相待,即便貴為郡主,也不能免俗,曾經馴服過萬裡挑一的名駒,那年她才十歲。
李桃歌微微一笑,不去反駁,自己所麵臨的處境,哪裡是馴馬那麼簡單。
走到烈馬旁邊,李桃歌察覺到不太對勁,四周散發著濃鬱的酒糟味,聞幾下都上頭。
馬最怕酒,自己主人喝了還好,未經馴服的烈性馬,聞到酒味會發瘋發飆,之前那二人,都是有功底的世家子弟,否則也不敢打頭陣,怪不得烈馬難以馴服,原來暗藏玄機。
“郡主小心,他們給馬喂了酒。”李桃歌善意提醒道,生怕郡主有個閃失。
“你不知道我們草原兒女,最喜歡的就是馬和酒嗎?”蘿芽郡主揚起鑲嵌珠寶的馬鞭,朝著烈馬憑空甩了一鞭。
草原人將馬鞭視作性命,隨身攜帶不離左右,馬鞭掉落的地方,是他們的安息之地,蘿芽郡主來到皇城,心愛的良駒和紅鴉都不曾帶來,隻帶了這根馬鞭,足以證明馬鞭對於草原人的重如性命。
隨著清脆聲音炸開,烈馬歪頭躲避,蘿芽郡主瞪起雙眸,單臂拽住韁繩,嬌叱道:“跪下!”
烈馬想要掙脫束縛,一記馬鞭抽在脖子,頓時映出紅印,烈馬吃痛後更加瘋狂,左扭右突,可蘿芽郡主的手勁出氣的大,竟然硬生生把馬釘在原地,在掙紮了一陣,沒了力氣之後,烈馬眼神逐漸溫順,乖乖臣服。
蘿芽郡主縱身躍到馬背,得意的將馬鞭轉了幾圈,衝李桃歌趾高氣昂道:“學會了嗎?”
李桃歌這才明白郡主心意。
之所以白費一番力氣,原來是教他如何馴服烈馬。
用心良苦,可態度實在不友好,看著像是在挑釁。
李桃歌笑了笑,徑直走到馬前,金甲將領慢悠悠來到對麵,看似像是在保護監生安全,實則殺機四溢。李桃歌敢打賭,如果自己不慎跌坐在地,金甲將領一定會以攙扶的架勢趁火打劫,至少捏斷自己八根肋骨。
與皇室宗親的恩仇,哪有那麼容易化解。
李桃歌先是對馬絮叨一陣,然後伸出右臂,搭在馬背,之前暴躁不安的烈馬,竟然乖巧如同家犬,任憑他來回撫摸。
摸了幾遍鬃毛之後,李桃歌翻身上馬。
烈馬依舊一動不動。
眾人一陣喧嘩。
就是這匹馬,把那名監生險些踹成了女兒身,咋換了人之後,不僅不踹,還變成了乖寶寶,難道半炷香的功夫轉了性子?
蘿芽郡主最懂馬的脾氣,當然明白這種情況充滿詭異,疑惑道:“你如何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