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樓後告彆韓上春,迅速回到車上,打開背包拿出手持終端機監視吳嵐的電話。
雖然這個人不是吳嵐,但是她手中的電話是吳嵐的,隻要監控對方電話,真相肯定很快就出來了。
果然,在林慕開啟監視後,立馬聽到一男一女爭吵的聲音,顯然已經爭吵了很久:
“你們是怎麼搞的?不是說好了這個身份沒有任何問題的嗎?”
“我們的規矩你很清楚,交易之前給了你足夠的調查時間,出現這樣的問題我們也無可奈何。”
“我不管,如果你們不幫我解決,我就去告發你們,大家都得死!”
顯然女子已經著急了。
男子在電話裡發出爽朗的笑聲:
“女士,你真的搞笑,我們敢做這個生意就不怕你去告發!你想清楚,今天你告發,明天你就會橫死街頭。”
說完,男子掛掉電話。
因為是中途監聽,林慕對兩人的對話有些摸不著頭腦,隻得繼續監聽。
可惜女子那邊一直沒有動靜。
就在此時,毛有斌的電話打來。
“林隊,最新情況,吳嵐的父母那邊查到異樣,今天楊絡森蹲守的時候,見到陌生女子開車出入他們老家。”
“好,我知道了!盯緊那個陌生女子,她極有可能是真正的吳嵐。”
毛有斌聽完林慕的話一頭霧水,什麼叫真正的吳嵐。
“等我確定了再和你解釋。”林慕說完掛掉電話。
現在情況已經很清楚了,吳嵐為了避開所有人的眼線,把自己的身份信息給了彆人,自己用上其他人的身份信息。
至於剛才那個女子自然不是吳嵐,這也是為什麼林慕沒有看到紅色記憶碎片的原因。
和女子對話的男子應該就是主導交易身份信息的人!
都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交易身份信息的情況,屬實沒有想到。
查看剛才和女子通話男人的電話號碼,是一個蘭州的大學生實名認證的,從剛才男子的聲音可以確定至少有40歲,肯定不是本人使用。
看來得趕緊把1203號房的女子控製住!
林慕開車來到石龍社區派出所,把關於吳嵐案件的情況告知韓上春,後者當場愣住。
“林隊,真有這樣的事情?”
“真有,我是追蹤嫌疑人吳嵐,結果現在用她身份的人不是她,還害得我白跑一趟。”
這件事情,林慕也很鬱悶。
“林隊,那這個案件...”
“韓所,這個案件算你們的,我問幾個問題就行。”
基層派出所對案件有一種執著,特彆是抓人就破案的案子,那都是實打實的完成任務。
韓上春立刻眉開眼笑,對旁邊幾個民警說道:
“你們2個跟我走,明珠廣場A區!”
......
明珠廣場A區1203
女子在客廳內來回踱步,她的本名叫孔容霏,這個房子是她閨蜜的。
她本來是京城大學畢業生,在學校裡組建樂隊,成了小有名氣的網紅。
在校慶獻藝的時候被富豪看上,然後成為小三,5年期間富豪陸續給了她3000多萬。
可是好景不長,富豪的老婆找上門,不僅僅要收回富豪給她的錢,還私下找了社會上的人要她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