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誌友耷拉下了腦袋,喃喃道:“都怪我這張嘴……否則那孩子,也不會死。那年中秋過節,多喝了幾杯,一時沒管住嘴,就跟英蓮坦白了那孩子的事兒,並且請求她同意我把那孩子從福利院接出來養著。”
“吳英蓮當時什麼反應?”
孫誌友歎道:“她哪裡肯。當時就鬨起來了,鍋碗瓢盆什麼的摔了一地,說什麼跟了我這麼些年,我的錢就隻應該給士凱用,罵我當初不應該給那女人十二萬。”
“後來呢?”
“後來……我就認慫了嘛,答應不再提這事兒了。”
陸魚塘譏笑道:“你可真爺們兒,要接回自己的親骨肉還得借著酒勁提出來。”
孫誌友苦著張臉解釋道:“你是不知道,我之所以什麼都依她,這一方麵…我是的確對她的感情很深;另一個方麵麼,哎,我也不敢招惹她,村裡人都知道他們母子倆是靠著我生活的,所以對我和她混在一起的事兒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如果英蓮為了這事兒在村裡鬨……要是她到處亂說我對不起她、欺負了她之類話,那我還不得被白石村的吳姓人給活活打死?鬨得不好,我的那個小道觀都得被他們拆嘍!”
陸魚塘甩了甩手:“行行行,我知道了,你成功的解釋了自己為什麼是個慫包。接著說吧。”
“那年中秋後大概是……三天左右,是傍晚,英蓮母子倆摸黑找到道觀裡來了。當時吳英蓮是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哭訴,說士凱回家跟她說,他去學校用零食把田歡歡給騙了出來,然後按在一個水窪裡給活活淹死了。我當時聽到這話人都傻了。”
左鈴擰著眉頭問道:“當年隻有13歲的吳士凱,為什麼要去殺田歡歡。”
“哎!!我是真沒料到士凱當年小小年紀的,心腸竟然那麼的狠毒。他說中秋那天我和他媽吵架的內容他全部都聽到了,他當時說要確保我的錢今後就隻會給他一個人用,不允許彆的孩子來搶,所以……他就要殺了田歡歡。”
左鈴聽到這話咂吧了幾下嘴,扭頭望向了陸魚塘:“太可怕了……一個13歲的孩子竟然會為了錢去殺人。這……這簡直太可怕了,人性竟然能黑暗至如此?”
陸魚塘擺了擺手:“不奇怪,人性的黑暗,說白了就是某些原始動物本能的一種體現。成年人會在道德觀念的教養下努力的將這種本能給壓抑住,而那些心智不成熟的孩子,則往往會表現出一些動物本能的行為,就像那些野生動物的幼崽,為了搶奶,甚至會自相殘殺。有意思的是,人們卻經常將孩子們無意間展露出的本能行為稱之為‘天真’。吳士凱是為了自己今後享受到更好生活,所以才去殺了他認為的競爭者田歡歡,其實這也是一種動物本能的體現,與動物幼崽因為搶食物而去殺戮在本質上沒有區彆。”
左鈴點了點頭:“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孩子越早接受良好的教育,那麼就會越早的認識到某些本能的行為是不符合社會價值觀的,也是不符合身為高等智慧生物的身份的。說白了,吳士凱,是個從小就沒有被教育好的孩子。”
陸魚塘忍不住笑了出來:“你這麼說也行。行了行了,彆打岔了,讓他接著說。”
左鈴衝孫誌友甩了甩手:“聽見沒?”
於是孫誌友接著交代道:“後來……吳英蓮就跪著求我,求我幫忙彆讓警察抓住士凱。我當時……雖然心痛,可事情已經發生了,心想著就算我把事情鬨大了也於事無補、田歡歡也活不過來,反倒會害得士凱被抓走,所以……思前想後,我就答應了。”
“你竟然還答應了……你的行為…嘖嘖,簡直是令人歎為觀止。”左鈴感歎道。
而陸魚塘則搖了搖頭,冷笑道:“還彆說,這家夥的頭腦當時還非常冷靜呢,懂得不被情緒去左右行為,做了一個當時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
“說下去!”左鈴沒好氣的拍了拍桌子。
“然後……我就問士凱,田歡歡的屍體在哪裡,他說給拖在路邊的草叢裡藏著了,我就連夜騎著三輪摩托車去把田歡歡的屍體給帶回了道觀。然後……當夜我就用模子板澆築了一個水泥塊,把……把孩子屍體藏水泥塊裡頭了。”
左鈴立即質疑道:“這不對吧?那個水泥塊可是分了兩次澆築的,先是澆築了一塊底板,乾了後把屍體放上去,然後再二次澆築。是這樣的麼?”
孫誌友點頭:“確實是分兩次澆築的。”
左鈴攤開了兩手:“那……等水泥底板稍微乾一點足以承受屍體重量的話,至少要個兩天的時間吧?第二次澆築之後的話,也要個幾天才能乾吧?可道觀當時正在施工,白天工人來施工看見這個水泥塊的話,你怎麼解釋?”
孫誌友答道:“當天夜裡我就給工頭打了電話,跟他說……我認為後麵幾天的日子不好,不適宜動工,讓他們乾脆空個把禮拜再來。我本來就是個道士,講究這些的,所以工頭也沒說什麼,答應了。”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然後……等水泥乾透後,你就給扔池塘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