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景雲和閆純熙頗為默契的,不再談論兩個女人你會選擇誰的問題。
因為這似乎是道無解題。
閆純熙覺得:陳景雲能花三千多給她買衣服,就證明了陳景雲已經把重心放在了她身上。
因為這個女人覺得,能為她花錢那就一定是,真正的想要去愛她。
至於讓另外那個女人消失,需要時間去解決。
而陳景雲為什麼給閆純熙花那麼多錢,就是因為:寇媛之認識陳景雲以後,再沒有要過家裡的錢。
而閆純熙幾乎還沒有花過陳景雲的錢。
寇媛之的父親是個藥罐子,隻靠寇母微薄的工資維持本身已經不堪重負。
寇媛之和她母親說,她每個周末都會勤工儉學。老師介紹她去做家政,同學介紹她去做家教。
而寇媛之認識陳景雲之後,所有的生活費都是陳景雲給。
說實話,寇媛之是非常節儉的。
他和陳景雲逛街的時候,日常用品和衣帽鞋襪,從來不注重價格。她隻關心實用與否。
陳景雲會負擔寇媛之所有日常開銷物品的購買,最後每周最少一百塊錢的生活費。
可能放在二十年後的人會發出疑問,一周一百塊錢的生活費,這能夠花麼?
但是你需要了解2004年,龍城實際的收入和消費。才能真正的理解在所有吃喝玩樂花銷之外,還能一周給一百塊錢的生活費是多麼的奢侈。
當然了,可能奢侈談不上。但一定不是落魄的生活,甚至寇媛之還會有結餘,補貼她的媽媽。
陳景雲覺得是個男人,就要有所擔當。
但是很明顯,陳景雲隻是能滿足寇媛之的基本需求。更高層次的需求對於寇媛之來說,才是最大的需求。
而陳景雲和寇媛之這種**裸的金錢和**的關係,似乎根本就不是愛情。
如果要是拋開表象看本質,這應該就是一種交易。
如果追本溯源,這就是一種價值交換。
而寇媛之不得不離開陳景雲,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因為這樣的愛情是功利的,是不被道德容忍的,最終也不會有好結果的。
因為一個男人傾其所有,仍然不能滿足一個女人日益膨脹的,對物質精神需求的巨大缺口的時候,結局難言樂觀!
我們要客觀的看待這個問題,寇媛之為此也是付出代價的。
一個花樣年華的女孩子,青春沒有幾年的女人。最美好,最璀璨,最值得回憶的時光,付出如此巨大。
寇媛之的離開是一種必然。
因為在陳景雲一年多物質基礎支撐下的寇媛之,已經脫胎換骨。
曾經那個麵黃肌瘦的醜小鴨,已經展現出白天鵝的高貴氣質了。
誠然,談論女人的擇偶觀,本身就可能有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的嫌疑。
但無可非議的是:一切向錢看的普世價值觀,摧毀的不隻是男人的自信,還有女人的廉恥。
理智的寇媛之再沒有去過陳景雲的單位;淡然的寇媛之再沒有問過,那個站在樓頂和陳景雲相擁熱吻的女人。
因為這一切可能隨著寇媛之實習的到來,都會變得不是那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