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兩人約定好後,周喬便坐上林誌傑的車,踏上了回程。
回去的路上,她也不避諱林誌傑,先是拿出錢來,一張一張點了一邊,免得張勝華輸錯了少給了,確定正好是一千五百塊錢,她便小心翼翼包在手絹裡,放進了褲兜的深處。
接著又拿出那個玉鐲子,仔細觀察起來。
她對玉器沒有研究,所以這個玉鐲子到底值不值錢,也沒個數。
林誌傑見狀微笑道:“這玉鐲子還算值錢,放到店裡要賣個一百塊錢的。”
“一百!這麼貴?”
周喬驚呆了。
一百塊錢可是相當於普通人三四個月的工資啊。
那這個玉鐲子她可不能隨隨便便放在外麵,必須得好好收藏起來,玉器這種東西,跟彆的珍珠之類的不同,它是越開采越少,價值會越來越高。
存著放著,過個幾年,說不定就能價值好幾千了,再過幾年,說不定要好幾萬呢。
回到村鎮,林誌傑還是把人送回了裁縫店。
這一次他沒有跟著周喬一起進去,因為站在門口,他就一眼看到了坐在裁縫店裡人高馬大,特彆顯眼的陸征。
他不怕陸征,但本能的對他有些敵意。
不是因為周喬,而是因為陸征這個人的男人味太濃了,甚至有些未開化的野蠻人的味道,好像隨時都在拿著武器捍衛自己的領土一樣。
眼神裡的侵略性,女人看了會傾慕,男人看到了,膽小的會臣服,膽子大的,像林誌傑這般的,則是會不由自主產生想和他硬碰硬的衝動。
但,腦海中的理智和教化又告訴他,和一個野蠻人作對沒有什麼收益,所以他選擇閃避。
王不見王,是維持虛假和平的唯一辦法。
“林公子,這次真的多謝你了,回頭我會做一些你用得上的東西,好好感謝你的。”
見林誌傑打算就這麼離開,周喬連忙許諾。
這次賣豬皮,幾乎全靠林誌傑,這個人情她是必須要還的。
林誌傑卻隻是朝她揮了揮手,便吩咐司機離開。
裁縫店裡的婆娘們見狀紛紛扭頭去看陸征,哎呦喂,那可是林家公子哎,這麼主動對周喬大獻殷勤,這個愣頭青小子的頭頂,隻怕綠油油的了哦!
周喬翻了翻張夫人臨走時給她拿的吃的,除了一點點蔬菜外,其他的是些臘肉、乾木耳、冰糖等等農村不怎麼能見到的東西。
她一樣隻拿出來了一點,剩下的打算分給陸征那幾個抓野豬的小夥子,讓他們也跟著高興高興。
隻有讓他們舒服了,以後他們有什麼好東西,才會想著第一時間告知她。
回到日河村,周喬先回家看了下工期的進度。(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