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出院到家的當天,就主動向蔣正川提出了離婚。
而且當著小蔣苑的麵兒,十分坦誠地說,“我愛的是他,我要和他一起生活。”
後麵她甚至還說,“這胎掉了也好,否則就又多了一個可憐的單親孩子。”
然後他們就離婚了,手續在裴姝惠出小院子的第二天辦的。
除了女兒的撫養權之外,蔣正川沒有向她提出任何一項要求。
起初裴姝惠不同意,相比父親,女兒確實跟著母親生活會更加方便一些。
幾次協議無果,蔣正川決定起訴裴姝惠。
畢竟她是過錯方,考慮到教育問題,法院還是有希望把女兒判給他的。
不清楚出於什麼目的,反正最終在龐大林的勸說下,裴姝惠答應讓蔣苑跟著他。
蔣正川終於如願以償,帶著女兒,讓生活慢慢地又回到了正軌。
隨著蔣苑一天天長大,她知道父親為她接連幾次拒絕再婚,感動的同時再對比母親,此時的裴姝惠眼裡就隻有她和龐大林生下的那對龍鳳胎,可曾還記得她是哪位。
八零年,蔣正川突發心臟病離世,裴姝惠成了十五歲蔣苑的唯一監護人。
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由於她這個“外人”的到來,從此開始變得雞飛狗跳。
也正是從這時起,處於青春期的蔣苑開始性情大變。
她不再像以前那樣溫柔順從,愛說愛笑,更是在幾次被龍鳳胎弟妹誣陷她打人之後,就開始用懷疑的眼光看待彆人,還變得很有攻擊性,試圖以此來保護自己。
高中畢業後,蔣苑直接放棄考大學。
還很正式地跟裴姝惠展開了一場談判,並將她大姨,也就是海蘭大媽,給叫去當見證人。
“第一,我要搬出去住,搬到哪裡你們不用管。”
“第二,一次性給我兩千塊錢,我從此放棄屬於我的繼承權,永不拿你們一針一線。”
一直聽到這裡,周喬忍不住插嘴問道,“他們家很有錢嗎?都談到繼承權了?”
海蘭想了想,“看跟誰比吧,要是跟我們家比,他們家絕對稱得上是富豪。再說繼承兩字指的也全不是錢吧,隻要是父母留下的,就像蔣苑說的,一針一線那也都應該算!”
周喬點頭沒再說什麼,其實她挺能理解蔣苑內心的孤獨。
在每家姊妹一大堆的年代裡,她不僅沒有真正的兄弟姐姐,更是和同母異父的弟妹相處成了仇人。
自從蔣正川去世那天起,她在靈魂深處就已將自己定義成了一個真正的孤兒。
海蘭還說,龐大林因為坐牢,沒能完成下鄉插隊,自然也就失去了分配工作的機會。
他倆剛結婚的那幾年,一直都靠裴姝惠的工資養家,養孩子。
他倒也不怕辛苦,天天外出各種跑零活,力求幫她分擔家用。
這種彆人看著苦,但他倆覺得甜的日子,就這麼整整維持了十年。
直到迎來了改革開放,龐大林托了好幾層關係,想辦法開了張邊防證。
在八三年就和幾個好哥們一起去了趟鵬城,撈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