殭常玲說這就足夠了,其實在我看來,差得太遠了。
這時,常伶一隻手突然搭在我的肩上,衝我眨著眼,笑道:“對了哥,你猜這次我回去還帶出來了什麼?”
“帶了什麼?”我不解。
常伶將手伸進懷裡,隨後變戲法似的直接掏出一個深紅色本本,如同一個炫耀自己玩具的孩子一般。
“我把戶口本偷出來了哥哥,你看,咱們終於可以結婚了,嘻嘻!”
而我則是震驚的看著眼前這個女孩子,心裡傳來一股酸楚。
常玲竟然為了我,做到如此地步嗎?
這時我突然覺得手裡的錢更加不夠,猛然,我想到了淩珂留給我的那張銀行卡,曾經淩珂說這是給我以後的老婆的彩禮,但是隻是一瞬間,我就打散了這個想法。
我答應過淩珂,要在新疆開一家酒館客棧。
“想什麼呢哥?你不開心嗎?”
常伶突然把腦袋搭在我的肩上,疑惑不解道。
“開心啊!常伶,我隻是在想,到底該用什麼樣的情感,去麵對這麼愛我的你呀!”
常伶瀟灑一笑,突然變得安靜。
“哥,你那時候一個人騎著摩托車旅行孤單不?你就不害怕嗎?”
常伶這時候突然問了我一句。
孤獨?我這時才開始思考我當時的心情,好像並沒有孤獨可言,有的隻是不斷對未知世界的向往。至於害怕,好像當時我還不知道恐懼是什麼東西,這或許就是年輕人所擁有的特性,一往無前地去追求自己的夢......
“並沒有吧!我當時貌似還挺激動的!”
“激動嗎?”
“對啊,你呢?”
常伶雙手插兜,目光深邃地看向了遠方。
“我雖然走了哥哥你走過的路,但是我基本都是坐車去的,所以並沒有見過哥哥旅途路上的景色,我隻是用一張機票或者車票,就到達了哥哥曾經千辛萬苦到達的終點。”
我聞言一愣,摸了摸她的腦袋,安慰道。
“到達終點總歸是好的!”
“可我覺得旅途路上的風景是最好的,而我卻舍棄了這些最美好的東西,挺讓我感到遺憾的。”
這一點,我並沒有反駁。
相比於旅途的終點,其實路上的人和事才是旅途本身最大的樂趣。
而現在所謂的特種兵旅行,在我看來就是從這個地方,到達另外一個地方。甚至說白了,就是為了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