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女,二十八歲,現在在城西一家快捷酒店當前台,父親林申一年前已經退休,退休前在電子廠工作,母親是做家政的,林雨每天工作兩點一線,上下班出行都依靠家裡的小型電動車,最近半年都沒有離開過那附近,休假期間也一直在家陪父母。”
沈春陽逐字念著筆記上的內容,“案發期間,林雨正在工作地點上班,酒店前台的監控拍的清清楚楚,所以我們認為,她的身份信息應該是被人給盜用了。”
楊堯繼沈春陽之後連上公共大屏,內容則是七月一號以及二號晚上,李知遇連同其五六個好友,在酒吧包廂內放縱到深夜的畫麵。
“期間李知遇多次離開包廂去往衛生間,最短三分鐘,最長將近兩個小時,依照其好友幾人的說法,李知遇是喝醉了酒在衛生間裡睡了過去,醒來之後又自行回到包廂,直到淩晨才回酒店休息。”
“連續兩日如此,因此酒店前台對其印象還算深刻,再加上李知遇睡過頭續住這件事,於是我們的人一經詢問,前台就描述的十分清楚。”
“所以,凶手前腳剛走,她後腳就住進了那間套房,就為了拍照,真有這麼巧的事兒?”沈春陽忍不住反駁道。
“可是,我們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她這麼做有什麼不妥。”楊堯同樣皺起眉頭。
賀從雲接過楊堯手裡的電腦,反複查看李知遇進入衛生間以後的畫麵。
或許是他多疑,也可能是因為最近一直穿梭在禁毒隊和刑偵隊之間,兩邊的案子使得他的思緒有些混亂,他總覺得似乎有哪條線可以細微的串聯起來,可等有意去抓時,卻又怎麼也找不見了。
“怎麼?有什麼問題?”鄭秋來自然注意到他的神色。
可賀從雲並不確定,隻好搖頭。
還不等鄭秋來繼續追問,辦公廳外陡然騷動起來,眨眼間便已經有人提著防暴牌甩出警棍衝出了大廳。
市公安局門口,數個警員嚴絲合縫的做防禦狀,目光淩厲的緊盯麵前的中年男人。
婁旭右手扶著槍袋,同樣警惕地上下打量。
他們在會梧縣撲空的逃犯梁有年,現如今竟然自己出現在了公安局門口!
“雙手抱頭!”
梁有年近乎機械的舉起雙手,半點兒反抗的意識也沒有。
“搜身。”婁旭眉頭緊蹙。
肖殃及連同許齊銘二人迅速上前,近乎嚴密的將梁有年渾身上下搜了個遍,半晌錯愕的衝著婁旭的方向搖了搖頭,“隊長,沒東西。”
婁旭同樣詫異,壓根兒想不通,右手卻依舊牢牢把著槍袋,“帶進去。”
梁有年被帶進了審訊室,雙手拷在桌麵上,目光有些呆滯。
婁旭坐在他對麵,思緒混亂地不斷拿手敲擊著桌麵,監察室內同樣擠滿了人,透過單向玻璃緊盯麵前那個困擾了他們小半個月的家夥,企圖從中找到一絲異樣。
可遺憾的是,對方似乎並沒有什麼耍詐的打算,甚至於主動開了口,“婁警官,我勸你最好立刻派人去到城北的黎鳴舞廳,否則再晚一步,裡麵的人都可能快要跑光了。”
他絲毫不懷疑花園的速度,從他出現在市局門口起,至少該有人回去通風報信,緊急避險,他唯一慶幸的,就是對方還沒大膽到直接在公安局門口射殺他。
此話一出,監察室內眾人皆是一驚。
婁旭擰眉看他,“我怎麼信你?”
“華律的舉報電話,是我打的。”梁有年雙眼無神的掃了眼牆上的掛鐘,“馬上一點了,他們很有可能已經收到了通知,而你們現在趕過去,最少也要半個小時,再耽擱,可就真的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