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慣例,一般婚內死人,最大嫌疑對象是另一半,我也問了女的昨天晚上在乾嘛?
女的說她爸最近不好,前一天下了班回到一百多公裡外的老家,沒想到隻一晚上沒回來,男的就直接路邊買了條繩子上吊了。
查了天網,女的確實一夜都在老家住著,有不在場證明。
而男的,破天荒買了麻辣拌,鴨腦殼,小海鮮,還喝了兩瓶啤酒,但是菜僅僅動了幾筷子,差不多淩晨1-2點時候在門梁上係了繩子。
“這沒有什麼好說的了,”張所侃侃而談,說著指了指自己身邊的“出海龍”說道,“都結案了,這家夥突然拿了張照片找到我。”
“我一看,好嘛!”張所帶著老王賣瓜口吻,“這起自殺並沒有看上去那麼簡單啊——”
我看見照片一刻還隻是覺得眼熟,龍海提醒我,照片上的人和死者是用一個。
這不可能啊!
照片上的男人談不上有多強壯,在球場拍的,應該是個球隊,至少也是正常身高體重,和上吊前的豆芽菜身材完全兩碼事。
看了一眼拍攝照片時間,兩年前,也就是說,一年後遇上女的,兩人結婚到自殺死,滿打滿算一年左右時間。
龍海提出想去看一眼現場,反正也沒啥事,又挨著近,我就帶他一起去了。
沒想到,一看,發現不老少的疑點。
首先,男的朋友圈作秀的痕跡太明顯,而且每道菜都是剛擺盤時拍的,用龍海的話說,“為了發圖而發圖。”
其次,男的正當年輕。半年前卻離開水產公司,後邊也沒再找工作,每天隻是在家,具體做什麼不知道,但是幾乎與社會脫節。
另外,女的是辦公室文員,買了很多關於醫科的書,尤其是消化道類介紹翻閱的痕跡明顯,做了非常詳細的筆記。
最後,從男的父母那兒了解到,男的小時候有過敏症反應,而且過敏源比較廣,幾乎市場上特定水果或者蔬菜都能找到。
但還是有個問題,吃飯是個人行為,而且是人的本能,饑餓時任何其它事情都可以往邊上放,隻為了填飽肚皮。
所以男的不應該餓得跟災年逃荒的一樣,應該有個合理的解釋。
“在那會兒,”張所帶著不敢相信的語氣,“黃隊,你都不曉得,龍海把所有疑點全都串了起來,一起接近完美的謀殺案浮水水麵。”
張所在興頭上,剛想繼續講述,卻不想被一旁站著的非應屆畢業生給攔下,“張所,可不可以聽下黃隊的想法?”
初生牛犢不怕虎。
薑黃吹拂著加熱器鼓出的熱風,裡邊夾著水汽不會感覺太悶,不過如果這會兒是夏天,倒是不用太麻煩,頭頂上有空調。
“不用我的意見,”薑黃示意張所長繼續,視站在一旁的所謂“出海龍”連起碼的禮貌都不懂,當然也有可能因為如此,才被丟到一個芝麻大小的街道派出所。(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