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於很多寫作者而言,碼字這是件愛好和堅持、行為和習慣,就像平時吃飯睡覺一樣密不可分了,其中的份量大於那些“天賦和文筆決定一切”的否定態度以及賺不到錢、無人問候的寂寞,所以他們的信念決定自己要不要寫,該怎麼寫,而不是彆人的態度。
碼字是件很偉大的事情,拿起筆或者敲起鍵盤的那一瞬,就渾然忘我,隻有文字和想象,那種樂趣對於作者而言不亞於其他人打遊戲搓麻將和女朋友聊天,而其他人隻在意寫作能不能創造利益、值不值得,卻不知道有時候作者追求的根本不是這些,他們隻是在享受這個過程。
喜歡寫作的人要麼一部分在生活上孤寂,要麼一部分喜歡yy一些事情,總體來說,也算是不善於交際的人的另一種瀟灑過法,雖然寂寞,至少在自己的世界是自由的。
真的,創作的大前提是滿足作者自己的想象,其次才是照顧讀者的感受,如果隻是為了賺錢而刻意取悅讀者的話,我無話可說,但在拋棄了自我隻留下套路的同時,萬一也討好不到讀者,那就真的兩虧了。
寫什麼,主要看自己腦子裡有什麼,就算沒什麼也可以隨便寫寫畫畫,萬一就忽然來靈感了,不過我一向懶惰,通常是等靈感來找我,所以創作速度特彆慢,主要原因是我現在腦子裡真的沒什麼好玩的內容,似乎還不如童年幻想力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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