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蒙克的呐喊,夏加爾的生日,我分彆在《愛的呐喊》和《純粹》中也寫過了,甚至前兩天我還想寫一下斷臂的維納斯來著。可見,詩畫不分家,雖然我畫畫不行,但通過鑒賞名畫開拓了審美,也算對文學創作上的一種很好的啟發吧。
這首詩裡我引用了他著名的三幅畫,乾草堆(我寫的麥草),印象日出,還有撐陽傘的女人(我用的“藍色天空慵懶著愛意”這句來代指了,畢竟畫中女主人公是莫奈妻子),其中撐陽傘的女人這副畫,我覺得很美,這種美是可以跨越時代的,也是所有藝術家畢生追求的境界。
寫完了莫奈,我又感覺自己有些崇洋媚外,自慚之下,就寫了首中國風的《荷塘》,同樣是站在美術的角度上去寫的,寫之前,我甚至需要查一下荷花和蓮花有啥區彆,最終決定寫荷花,然後又在本子上寫下了自己對荷花的理解:雅,華,貴,靜,幽,安,諧,清,尚,道,美……
果然,梳理好思路,加上不詞窮,寫出來效果就是不錯。
後麵的“拾夏”,也不錯,拾夏這個名字很有新意,我自然不是第一個用的人。按照我的理解,拾夏有著很好的寓意,即在最好的年華做最該做的事。
事實上,前五首我是按照色調來寫的,“遠山”是霧白色,“一米陽光”是暖黃色,“莫奈”姑且不算,“荷塘”是俏粉紅,“拾夏”是清新綠。
這幾首都是亮色係,而後麵幾首可以統一當作暗色係。
還有一個隱藏細節,那就是,這十首詩基本是按照字數從少到多排序的,我覺得這樣會在閱讀過程中產生一種推動感,比較容易看下去,如果上來就是一大篇晦澀難解的,那就很敗壞閱讀感了。
我的邏輯是,短詩主要用來吸引,長一點的詩麼,什麼有趣想法都往裡麵填就行了,可以說我傾向於寫長詩,因為短詩不太能容納我想表達的東西。
這一章之所以寫的累,也是因為我越來越摳字眼了,儘可能地壓縮字數,還需要經常押韻,等等,以前我是懶得如此的,所以那時候倘若靈感不夠,寫出來的往往都是垃圾。
後麵幾首,按理說就開始進入“都市”這個主題了,但其實我很久之前就一直想寫好都市風的詩,但是太難了,基本都翻車了。
這次也不例外。
因為我有種執念,我希望讓詩歌從古典束縛中走出來,更加現代化,我想過用現代詞彙取代“山水雲月風”這些古老意象,但很明顯這條路不通。(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