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24號那天晚上,礦石鎮的海灘上舉辦了每年一度的煙花大會,如果有心儀的對象可以相約一起在海邊觀賞。
當然,這跟林夏這個單身狗是沒關係的,但是礦石鎮的單身狗也不止林夏一個啊!
所以煙花大會還是很熱鬨的,年輕人裡除了多特這個學醫狂人,向來不參加這些活動以外,小鎮上的大部分人都來了。
下午6點以後的海灘是相當熱鬨,鑒於活動就在紮克家門口,作為一個合格的商人肯定不能放過這個機會,於是霍安又在海灘上支起了他的小攤,售賣各種有意思的小商品。
因為一會兒要放煙花,所以海灘邊上的燈全都是熄滅的,除了海之家和紮克家的窗戶裡透出的光亮外,外麵可以說是一片漆黑。
於是霍安的小攤上,掛起了各種或精致,或有趣的小燈籠。
有各種花卉形態的,有各種動物形態的,還有特彆華麗的走馬燈,吸引了很多人爭相購買。
霍安之後還跟林夏嘚瑟:“自從上次舉辦了雨具展覽後,我發現,人們還是喜歡在戶外攤子上買東西,比較容易剁手。一看彆人買,自己也會忍不住。以前我沒想到這點,整天在紮克屋裡,十天半月都不一定能開單,現在一擺攤,抵得上半年乾的了。還是擺攤更好掙啊!”
林夏心想:那是,就沒有人不愛湊熱鬨的!
林夏也買了一盞造型彆致的荷花燈,照明不怎樣,但是有意境啊!
小孩子更喜歡各種動物造型的,其中兔子燈和大公雞燈最受歡迎,兔子是因為軟萌可愛,大公雞燈上麵有著豔麗的羽毛,特彆光鮮,嘿嘿——那豔麗的羽毛,是林夏賣給霍安的,幾根羽毛的價格抵得上幾隻兔子的價格了。
還是手工藝品能賣上價格啊,食物向來不是暴利商品,除非是發國難財的時候。
至於霍安那盞最華麗的3層走馬燈,則被財大氣粗的鎮長買下了,他說要代表礦石鎮買下,以後每年的重大節日的時候,都要帶到玫瑰廣場懸掛,給大家欣賞。
到了晚上8點,煙花正式在海對岸燃放,看著漆黑的天空,被絢麗奪目的煙花點亮,心情也無比的透亮和激動。
看完煙花後的第二天,是鎮長的生日,作為來到這裡半年不到的新人,鎮長的生日還是要重視一下的,於是林夏早早的給鎮長準備了禮物——野葡萄酒,據說鎮長喜歡喝。
隻是不知道這個據說的可信度如何了,反正林夏聽從了笛克的建議,從他那裡購買了10瓶葡萄酒,回來後加入自己從山裡采摘的山葡萄,以及夏天的海邊才會生長的紫色藥草,重新釀製後得到的野葡萄酒,在雜貨店進行了包裝後,送給了鎮長。
鎮長收到生日禮物後很驚喜,但是不知道是對野葡萄酒的驚喜,還是單純對生日禮物的驚喜了。
送完禮物後,林夏又去巡視自己的陷阱了,野雞毛還是很好看的,雖然野雞肉不值錢,但是碰上好看的雞毛,那就是血賺啊!
其實到今天為止,林夏見過的最好看的野雞毛就要屬第一次見雞兄時尾巴上的了,可惜,雞兄經曆了兩次“脫毛”,導致現在,也不知道尾巴上的毛長出來沒。
嘖嘖~
接連經過兩個坑,都沒有發現獵物,林夏繼續往自己放繩套的地方走去。
今天把弓箭背在了身上,而且現在服裝也給力,倒是可以往更遠的地方走一走了。
在來到上次碰見雞蛇大戰的地方不遠處時,終於有了動靜,林夏心中一動,看來有情況啊!
立刻小心翼翼的上前,撥開樹葉一看,樂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