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既然有這麼多怪物,你得有武器吧?”紮克關心的問。
“我有啊!”林夏笑眯眯的道,“我手上可是有賽巴拉幫我升級到秘銀級的弓箭的。”
“哦,對,你打獵還經常用的呢!那格雷豈不是全程靠你保護?”
“不能這麼說,隻能說咱倆是分工明確,我打怪,他挖礦而已。”林夏連忙解釋道,“而且,即使之前沒有武器,在第一次進入礦井時,也會得到一把生鏽的劍作為防身武器的,這把劍在應付前10層的怪物時,雖然說吃力了點,但也是可以的。”
“還有武器贈送?”霍安搶過紮克的話問道。
“有啊,雖然不怎麼好用,還好我後來在20層的寶箱裡開出了一把鋼製輕劍,立刻把鏽劍處理了。”
“敗家啊~”霍安一聽鬱悶了,痛心疾首的道,“你不用了,可以帶回來處理給我啊!乾嘛丟了呢?”
“生鏽的你也要啊?”
霍安何時這麼不挑啦?
紮克也很驚奇,要知道,霍安作為一個見多識廣的商人,見過的好東西太多了,一般的東西是看不上眼的,比如前期,林夏給村民們送禮,哪怕是山裡的野花,隻要送了,人家也都很開心,隻有霍安,喜歡礦石、寶石等奢侈品,礦石還得是金礦以上的級彆才行。
“再生鏽,那也是把劍,是把武器啊!”霍安一邊心痛,一邊搖頭。
紮克在旁邊欲言又止,最後終於忍不住道:“那你後來那把劍帶回來了嗎?”
“哎?對!”霍安一秒來神,興奮道,“還有一把劍呢!這把你不會也扔了吧?”
林夏不樂意了:“那把鏽劍我是賣不出去,又不想占用空間,才扔的。好好的鋼劍,我乾嘛扔啊?即使用不上,也是拿去賣啊!”
“你賣啦?”霍安緊張。
林夏:“。。。。。。那倒還沒有,我想著怎麼著也要留一把劍做紀念啊!”
其實真實情況是,林夏拿去冒險者公會,馬龍隻願意出100G收購,這也不過是兩個蘋果、兩個竹筍的錢,也太廉價了些,林夏一氣就沒賣。
“哎,你彆留做紀念了,賣給我吧?我給你出個高價。”霍安又興奮了。
“你這麼有錢啊?”這老小子可是才花了600萬呢!
“咳咳~我其實也沒那麼有錢,但是我實在是喜歡劍啊,節衣縮食也想買啊!所以,你便宜點?”霍安裝可憐的樣子,實在是辣眼睛。
林夏和紮克立刻彆開眼,紮克看見林夏腳上的靴子,很是好奇:“你腳上的靴子好像沒在雜貨鋪見過啊,是在鵜鶘鎮買的嗎?”
林夏看了下腳上的皮靴,笑道:“這不是買的,也是在礦井中寶箱裡開出來的,彆看它樣子不咋地,但也是有附加屬性的,防禦+1,免疫+1,可都是針對那些魔法怪物的呢。”
“你這靴子賣不賣?我給你出個好價錢吧?”英魂不散說的就是霍安,也難怪他能做商人,這死皮賴臉的架勢,他不成功,誰成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