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仔細一看,這麗珠穿在身上的,竟然真的是孝衣。
再看到麗珠此時的舉動,李玄清忽然明白,事情也許不是村長說的那樣,一個隻存在於小說中的情節在她的腦海中展開了。
隻見李玄清身子忽動,已來到麗珠麵前,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將她手中的匕首奪過。
“麗珠姐姐,妳是不是喜歡新郎?”
被李玄清這麼一問,麗珠一時不知該如何回答。
“女俠彆開玩笑了,我女兒怎麼會喜歡山賊呢。”
李玄清卻不管身後的村長說什麼,繼續問道:“妳這一身孝衣是為誰穿的,是為了可能今晚死在山賊手上的父親,還是為了身後的山賊。我觀這些山賊雖然凶惡,但卻沒有任何殺氣,就是來迎親喝喜酒的。所以我猜,要是新郎死了,妳便自此為他守孝。”
說著,李玄清舉起了剛剛奪取的匕首。
“不要!”麗珠尖叫著跪了下來:“不要殺他,他是個好人,我們本來就是有婚約的,他之所以這樣,完全是我父親逼的。”
“是嗎?”聽到心中的答案,李玄清轉身盯著胖村長問道。
“沒……沒這回事,我女兒是被山賊嚇得說胡話了,對一定是這樣的。”
“沒有,我沒說胡話!”此時的麗珠也不知哪來的勇氣,指著父親道:“是你,是你嫌貧愛富,硬生生的拆散我們。”
於是不管不顧的將兩人的故事說了出來。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胖村長那時還不是村長,也不胖。不僅不胖,還很精壯。
那時候的胖村長家裡遠沒有現在這般有錢,隻不過有些田地,在鎮子上有一個酒樓。
當時他們家說話的,還是胖村長的父親,酒樓的價格,從哪家酒坊進酒,廚子一個月多少錢,今年裡種什麼,都是老爺子說的算。
話說這麼一年,老爺子忽然得了病,需要好好休養。於是胖村長便安排人將父母一並送到鎮子上的宅院裡養老。
老人休息不能打擾,家裡的事情一下子都落到了胖村長的身上。平日裡家中老父親都是說一不二的,自己隻有聽著、做著,從來沒有想過這樣做對不對,合不合理,為什麼要這樣做,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
如今自己成了當家人,真的一個頭變兩個大。
但再頭疼也得忍著啊,日子還要過,家也得維持下去。
於是對於種莊稼這回事,胖村長第一次決定——種高粱。
為什麼要種高粱呢,因為有一次胖村長去省城幫老父親買一些東西,在那裡他吃到從小到大至今吃過的最好吃的粥——豬肚粥。
將高粱米炒至褐黃色有香味為止,除掉上麵多餘的殼;把豬肚,蓮子肉,胡椒洗淨,與高粱米一齊放入瓦鍋內,加清水適量,武火煮沸後,文火煮至高粱米熟爛,再配上店家特製的調料,彆提有多好吃了。
回家之後,胖村長就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著豬肚粥。
好不容易再次去城裡那家店,卻發現味道完全不對。
經過打聽才知道,原來那家店的粥好,老板又善於交際,因此生意很好。
這一賺錢,自然就引起了彆人家的覬覦。
有一家財主便看中了這賺錢的生意,想將老板家做粥的配方弄到手。配方可是人家老板的命根子,任你用買、合作、威脅,老板就是不肯說出來。
這位財主跟城主府中一個小管事的有關係,平時也能利用這層關係來辦事。但了解城主為人的他,也不是太敢將事情弄得太大,所以不敢真的弄出人命。
最後那財主沒辦法,便將主意打到粥鋪老板兒子的身上。
粥鋪老板兒子生性好賭,於是財主便讓人設局,贏了他幾百兩銀子。
那粥鋪再怎麼賺錢,也弄不到幾百兩銀子啊,於是那幫人便逼著老板用祖傳配方來抵債。要是逾期不還,或者發現配方有假,便拿他兒子的手腳來抵債。
這老板長期勞作,身子骨也不是很好,連激動帶恐嚇,一下沒緩過來身歸那世去了。
這一下可完蛋了,這老板不僅是家裡的主要經濟來源,同時也是唯一記掌握配方的人。
做一碗豬肚粥,除了知道配方以外,還有幾招關鍵的手法,非師父指點不能了解。
而這位粥鋪的少東家,又是個自小不學無術的主,不要說那關鍵的手法,就連煮一鍋普通的白米粥都能做壞。
看樣子那位財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但實際上卻不然,沒花多少錢就弄來一間地段不錯的鋪子,以後改成什麼店不賺錢。
但為了不惹得周圍人閒言碎語傳到城主的耳中,這位財主還是裝模做樣的經營了一段時間的粥鋪。(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