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田案因為涉及未成年人,所以本案不公開審理。
即,不允許群眾旁聽或記者采訪報道。
家屬是原被告人的監護人的,可以去參與庭審旁觀。
宋悅笙和小田說可以委托所在學校和未成年組織的代表入場。
但小姑娘倔,非要親眼看到賀濤的下場。
她不得已給小田用通俗的語言科普注意事項,又填寫法院的相關文件。
不僅如此,宋悅笙還把各種資料小心鎖好,謹防開庭前出現變故。
因為以前發生過開庭前資料儘毀的事。
而且,本世界的法律體係對秦、賀、薛、薑四家的影響不大。
賀濤想要離開拘留所,把小田往死裡整,就是賀煜城幾句話的事。
說真的。
如果不是劇情為了給薛心宜和賀煜城創造見麵的機會,原主肯定接不到這個案子。
“學姐,我一會兒要怎麼說?需要注意什麼?”
“什麼都不用說。今天叫你來,是讓你了解庭審的基本過程。”
薛心宜“啊?”
“你現在是實習律師,還沒考證。我們都是這樣過來的。”
宋悅笙自認為做到了指導實習律師的責任。
給她發了很多用得著的文件,又安排她做一些整理數據的小事。
但薛心宜心思不在案件。
除了第一天跟著她去見了小田外,其餘時間根本見不到人。
她自己完成了excel的數據,對方還沒發過來。
發信息詢問,說家裡有私事走不開。
昨天提到開庭,薛心宜今天就過來了。
【嚇死我了,還以為我要說呢。】
【宋悅笙和賀家的矛盾已經扯上了,板上釘釘的敗訴,我才不要參與。】
薛心宜在心裡鬆了口氣。
下一秒。
她聽到了一個輕快的聲音。
“早就聽聞宋律師十有八勝,期待見到宋律師在法庭上的失敗風采。”
【賀、賀煜城?】
薛心宜連忙調整自己的儀容儀表。
然而,賀煜城的目光在宋悅笙。
宋悅笙的注意力在他身後的六個人身上。
從樣貌上看,是賀家的人。
賀濤一個有手有腳的成年人,哪裡需要什麼監護人。
她沒猜錯。
前些天的平靜是為了今日的風暴。
如果審判長頂不住壓力……
那就不要怪她了。
賀煜城“宋律師,忽視彆人的聲音可不是一個律師的素養。”
“法院各個地方都有監控,賄賂對方律師行不通,我也不會改變立場。”
宋悅笙說完就拉著薛心宜往前走。
“宋家真是養了一個好女兒。”
賀老爺子幾乎是咬牙切齒地說。
言罷,他看向小兒子,聲音帶著些討好。
“小城,賀濤再怎麼混賬,也終究流淌著我們賀家的血脈,是你的親侄子。家族裡的事情,何須鬨到外頭去,讓人看了笑話?”
“大可帶回家教規矩。我保證你二哥絕不插手。”
說到這裡,賀老爺子的語氣更加柔和了幾分,似乎是在用儘全身力氣,想要說服眼前這個看不透的兒子。
“你看……要不和郭審判長說一說,讓他把人放了?”
賀煜城隻是輕笑了聲“父親請不來藺心蘭,全仰仗王律師這位業內翹楚。敗了,隻能說明確實找不到能辯護的空間。”
“父親的孫輩不止有賀濤一個,我也不是隻有他一個侄子。”
賀二哥最清楚兒子是什麼德性。
如今賀煜城這樣說,等同於宣布了賀濤的死訊。
但那是他兒子!
賀二哥望著逐漸遠去的人影,說“爸,你有沒有後悔二十年前把四弟找回來?”
賀老爺子沉默不語。
怎麼不後悔!
簡直是悔得腸子都青了。
賀煜城作為賀老爺子培養唯一的繼承人。
小時候還好。
一切都在掌控中。
但隨著年齡增長,特彆是五年前從他手中接管賀家後,賀煜城就像披了一層皮,誰也看不透他在想什麼。
不眨眼地砍了他的左膀右臂。
好幾個心腹被換。
這幾年雖然不常在舟市,但熟知賀家的大小事。
去年除夕,老三質問他搶生意。
賀煜城當著眾人的麵,用了最新研發的藥物實驗。
早知道有這麼一天,他就不該花重金找丟失的賀煜城!
死在國外算了!
六月三十日,下午三點,最高人民法院一辦公區第七法庭。
“開庭。”
隨著審判長的一記法槌,小田案拉開帷幕。
審判長看向原告位置,聲音嚴肅“請原告律師陳述相關內容和訴訟請求。”
王律師起身,向審判長點了下頭,然後逐一道來。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根據監控視頻,六月五日晚21:00,被告出現在音浪狂唱ktv。在門前徘徊了將近兩小時,直到委托人出現。”
“被告隨即尾隨進去,直奔委托人所在的房間,故意捅傷四刀,致使委托人昏迷三天,落下終身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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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刀上的指紋鑒定結果與被告一樣。”
“根據《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彆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方訴求如下
第一,由被告承擔委托人的所有醫療費用。
第二,被告已滿十六周歲,當天並無飲酒,不存在無意傷害。且造成委托人嚴重殘疾,應判決死刑。”
審判長聽著點頭。
然後,他看向宋悅笙“被告律師,請被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問發表答辯意見。”
宋悅笙緩緩起身,淡定地開口。
“原告方的請求沒有法律依據,請合議庭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請求。”
“原告在法律部分並未完全列明。”
“《刑法》第十七條後半部分,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我方當事人未滿十八周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之規定‘對未成年罪犯量刑應當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並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後的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曆和一貫表現等因素’。”
“現我方圍繞該條法條展開答辯。”
“首先,在本案中,當事人刺傷原告是因為五月四日晚的弓強女乾。當晚,當事人正常上班收銀,原告一行人到達音浪狂唱ktv後,見色起意,達成犯罪。”
“其次,我方當事人在案發後報警求助,但是多區警官畏懼原告的威脅,被迫選擇無視。這一點可以查看三號證據。”
“從當事人的父母,學校可以了解到,當事人從小乖巧,學習成績優異,無不良嗜好。是當事人求助無門,一時怒氣上頭才會對原告動手。”
法庭上,一襲西裝的女孩兒自信滿滿地陳述著她的觀點。
聲音清晰有條理。
賀煜城調整著坐姿,雙手交疊,目光鎖定在宋悅笙身上。
除了說話氣人,她好像有些優點。
宋悅笙儘量忽視那抹視線,頓了頓,接著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女乾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事人屬於未成年人,此案對她的未來造成重大影響。根據相應量刑規則,我方要求加重原告的刑期時長。”
“綜上,我方訴求無罪,並要求審判庭對原告的所作所為,進行相應的判決。”
小田爸媽詫異地抬頭。
宋律師和他們提過後,他們從網上搜了相關法律,也已經做好了小田要被關起來的準備。
但是,她……她提出了無罪的請求?
小田爸注意到她的情緒,輕輕拍了拍小田媽的手,小聲安慰。
“孩子還沒來,彆讓小田看到傷心。”
最上麵,審判長的虛汗直冒。
從宋律師提交證據到現在開庭,他沒有一次不做噩夢的。
賀先生沒提照顧,但在下麵坐著。
賀家上一個掌權人也在。
還有宋律師。
她是藺教授的得意門生。
若是以前,他能按照雙方律師的辯護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