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真要是以這個價格接了,那以後接彆的商品代言可就難辦了。
餘賢決定讓他們滾蛋。
估計對方好像也知道自己的報價有點少,就在金文宇準備打電話拒絕對方的時候,阿迪達斯傳來新的報價。
25,鞋子必須出現在鏡頭前30秒。
餘賢聽到這個價格遲疑了一下,這個價格確實是可以了,這畢竟隻是植入。
不是他不想要的更高,而是現在就這價格,他還是內地藝人,天生價格就沒有優勢,就這25,都已經算是比較高的價格了。
但他還是有點生氣對方之前的報價,他想著必須給對方來一下,就算不植入了也無所謂,反正他也不差這點。
“告訴阿迪達斯,40,鞋子會有特寫,而且會在鏡頭裡出現最少30秒,錢要馬上打過來,不行,那就算了。”
金文宇其實覺得25已經可以了,但聽餘賢的語氣,他也就沒勸,畢竟這個錢對他們來說真的不算多,兩個商演的事,正好也可以拿這個當由頭,讓那些想撿漏的商家看一下,彆什麼價都往這裡報。
他如實的把餘賢的條件報給了阿迪達斯,然後對方就說考慮一下。
就在餘賢以為這個事黃了後,突然出現一個讓他意想不到的商家找上了他。
耐克也想找他植入廣告,而且也是鞋子。
當餘賢聽到金文宇的彙報後挑了挑眉,這兩家還真是冤家啊,從現在就開始競爭了。
餘賢問向金文宇。“他們開價多少錢?”
“35。”
“條件。”
“特寫,鞋子必須出現在v裡60秒以上。”
餘賢想了想,反正都是跳舞偏多,到時候多照全身就完事了,一分鐘綽綽有餘。
“告訴他們,50,有特寫,鞋子最少出現60秒,但是打錢要快。”
“好。”
之後金文宇又把餘賢的條件告訴了耐克,對方也和阿迪達斯一樣,說再商議一下。
也正常,畢竟這些品牌無論是代言還是植入都是經過仔細商議和判斷的,所以謹慎點沒關係。
耐克也沒讓餘賢等太久,一下午的功夫,對方就給金文宇打了電話。
他們同意了。
雙方確認意向之後,還需要更細節的談判,這個時候餘賢就要和人家華納說一聲了,畢竟這算是商業行為了。
其實餘賢要是直接把錢收自己口袋裡也沒問題,不過這樣終歸不太好,容易給人一個貪財的印象,雖然餘賢確實是貪,但他也是貪的有講究的,而且這還是和華納的第一次合作,後麵還有四年呢,不能上來就這樣。
餘賢親自給周健暉打電話說了這件事,對方的回複餘賢也預料到了,錢讓他收著,隻要彆影響v的效果就行,還問他用不用給他派兩個人幫忙談合同。
餘賢欣然同意,掛掉電話後,他通知金文宇可以去和耐克方去談了。
其實這個事無關於錢,華納缺這點嗎?
不缺的,其他的人家可以不管,畢竟隻簽了專輯約,但隻要是專輯的事餘賢就必須要和人家說。
人家要的不是錢,而是那個態度。
他也是做生意當老板的,清楚這裡麵的意義。
後續還出現了一個有趣的事,
那就是阿迪達斯又給金文宇打了電話,貌似還想討價還價的時候,卻被通知餘賢已經和耐克合作,這可把阿迪的人氣的夠嗆,他們不是氣餘賢,而是氣耐克不講武德。(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