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你懷疑,受害者有一個隱藏的地下戀人?”
“並且這個戀人,還不在校內!?”
李勝回過神來,他看著許生,臉上露出一絲錯愕。
不過細細琢磨後,他眉頭又皺起。
“不對啊。”
“受害者的時間很緊張,從對方的軌跡來看,要麼在學校上學,要麼一個月三四天回家休息。”
“兩點一線,生活比上班族還要簡潔。”
“她能接觸到的人就這些,但這些人已經被警方查了啊!?”
一個壓抑的生活。
同時也代表自由受到限製。
練舞,學習,李雪生前,有清晰的邏輯後的十年時間內,被這兩件事給鎖死。
她接觸不到任何這兩件事以外的人!!!
恍然間,李勝好似想起什麼一樣。
“交通!?”
他想到八月末的案子‘人頭狗’,受害者和凶手,這些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卻被一輛公交所串聯在一起。
“不對,交通隻能應對急促的事件。”
“而感情,往往都需要鋪墊才能達到效果,公交或是出粗,這兩種極為快速的工具並不符合要求。”
李勝又搖頭,將這思維給抹掉。
“不止”
許生開口道。
“李隊,假設,我們猜測的這個地下戀人存在,那麼,對方是否為凶手!?”
是否為凶手?
戀人還能是凶手!?
李勝一頓,隨後眉頭緊鎖。
很多案子,會將報案人定為嫌疑人,先排查一遍報案人,這是為何?
因為這是大量的賊喊捉賊案件給他們得出的經驗!
往往死者都是被妻子,丈夫,戀人所殺害,然後這些人處理完屍體所報警。
而這起案子
“從李雪回到家,未接觸過其餘人,家裡也也沒有電腦,卻會外出來看,對方手裡大概率存在一個和地下戀人交流的工具。”
“比如手機,可能是戀愛對象送給李雪。”
許生開口說道。
“如果有手機,那處在戀愛階段的男女,恨不得膩歪在一起,必然會時常聯係李雪!”
“但李雪卻死亡四天不,今天是第五天!”
“五天的時間,屍體都發臭,對方卻沒有任何的消息,你覺得這算得上是一個男友的正常反應了?”
網戀需要電腦,受害者家中並沒電腦,那便排除網戀。
那便是現實戀愛。
而現實戀愛,是能碰的上麵的!
這一點也符合剛才的猜測,受害者必然是在緊張的環境中,在某個地點遇到的戀愛對象。
如果,兩者能碰上麵
那為何消失四天,對方卻一點消息也沒有?
不說報警吧。
“李隊,我們剛才也說過了。”
“凶手和受害者,必然是在受害者那兩點一線,極為緊張的環境中所遇到的!”
“這兩個環境,一是學校,二是練舞。”
許生冷靜下來,整合目前找到的信息。
“而警方,在中午查到這兩個地點的那一刻,已然將李雪死亡的消息散播出去!”
“這種情況下,伱若是李雪戀人,你會不會直接找上警方確認消息?”
“最不濟的情緒崩潰也該有吧!“
“但警方卻未查到任何關於這個人的存在”
“你覺得這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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