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客氣。”女警道,“你們下回可不要冒這樣的險了,遇見壞人,首先想到的是報警,找警察,而不是自己動手,聽見了沒有?”
陳雷點點頭,而這邊,誌遠卻在跟林清屏介紹晴天,“媽,這是晴天,上回我買的那些鮑魚仔什麼的,就是在她這裡買的,她還有個哥哥,叫晴朗,平時都是她哥和她一起來賣魚,今天隻有她自己,今天打架的時候,她的衣服全濕了,還被撕破了,警察阿姨剛剛帶她去買衣服來著。”
小姑娘膽子很小,看見林清屏就鵪鶉似的往後縮了縮脖子,連叫“阿姨”的聲音都跟蚊子哼哼似的。
林清屏看著她就想起小麥,也想起上輩子的二妹,沒辦法對一個這樣的女孩兒沉臉,勉強笑了笑,“你好,晴天。”
晴天仍然慌張,不知所措,女警得知林清屏是誌遠的家長,便把她叫了過去,把事情經過和林清屏說了一遍,大致和誌遠他們自己說的差不多,當然,也把家長教育了一通,希望家長意識到孩子們今天的危險。
林清屏和女警在這邊談話、辦手續、簽字,顧鈞成他們幾個和所長也在會議室裡聊了很久,等他們下來時,林清屏這邊手續已經辦完,可以領孩子走了。
陳政委他們三個也很快簽了字,把各自還都領回家。
走時,晴天還在派出所沒離開。
“我……等我哥哥來。”晴天小聲和誌遠他們揮彆。
“那,再見了。我們下次再來看你。”陳雷和她揮著手,結果被陳政委伸手就把人給拎走了。
“回去有你受的!”陳政委拎著他後衣領說。
“爸,你們聊什麼了?”陳雷好奇地問。
“聊怎麼回去治你們!”
陳政委會不會治陳雷,亦或王副師和方團會不會治他們的兒子,林清屏不知道,她隻知道,誌遠和顧鈞成,今天在她這裡都過不去!(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