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瞪了他一眼,笑著進門,和誌遠說話,“你們過來也不把小麥的禮物先帶來。”
“媽,那你是送給小麥的,你自己帶過來呀,我們有自己的禮物呢!掌珠都有!”誌遠振振有詞地說。
“哦?”林清屏樂了,走到顧鈞成身邊去逗女兒,“掌珠送什麼給姐姐了?”
掌珠哪裡聽得懂她說什麼?隻是聽見熟悉的聲音,感覺到熟悉的氣息,十分愉悅,手舞足蹈咧著嘴笑。
“舅媽,掌珠送我這個了。”小麥跟林清屏很親,馬上黏過來,手心裡躺著一顆小珍珠。
林清屏笑了,這不是誌遠從哪兒弄來的珍珠還能是誰?“那可太好了,讓掌珠以後每年送你一顆,以後串成手串或者項鏈。”
“我有這個項鏈呢,舅媽。”小麥指指自己領口,是一串貝殼項鏈。
其實林清屏早就看見了,這肯定是誌遠送的唄!還是他自己打磨的呢!還在島上的時候,這家夥就從自己這兩年攢的貝殼庫存裡挑了一堆出來,一路都在打磨,昨天上午到找小圓臉,下午回來就在家裡打孔串項鏈。
“真漂亮啊!”林清屏毫不吝嗇的誇獎,“我們誌遠的手藝可太棒了!”
“嘿嘿。”小麥聽了很高興,女孩子就喜歡這些漂漂亮亮的東西。
“那舅媽的禮物是不是就俗氣了?”林清屏送給小麥一個首飾禮盒,是一個黃金鐲子,有點分量,但是是素圈。
多年以後,很是流行這種素圈,林清屏在一櫃台黃金首飾裡也挑了許久才挑中這個,這麼小的小女孩,還是素圈好看。
小麥根本不懂貴不貴重,甚至沒打開看,隻禮貌又乖巧地“謝”過舅媽。
屋子裡來的客人不少,程廠長一家子,鐘曉曉母女,何前程他們四個,當然,衛中華帶著宋秋雲,何前程帶著錢萍和錢萍的兒子。
他們都是從他鄉來到首都,在首都無親無故,這兩年因為林清屏的關係,他們彼此倒成了彼此在首都最親密的朋友,誰家有事都會聚一聚的。
顧有蓮在廚房忙著,這會兒出來,見著林清屏便笑,“就等你了,來了就吃飯!趕緊的,都坐好吧!”
大家說說笑笑,正準備圍著飯桌坐下,忽然一道身影竄到小麥身邊,去搶小麥手裡的首飾盒,同時,男孩的聲音響起,“看看是什麼!”
是錢萍的兒子。
小麥當然不願意給他搶去,用力捏緊,兩人拉扯之下,首飾盒竟然掉到了地上,盒子蓋子是折疊的,直接摔開了。
這一打開,就是金光閃閃,十分耀眼。
“哦喲,這舅媽可真舍得!”程廠長妻子蔣麗萍笑著打趣。
眾人也驚歎不已,但個個都是好意。
卻把顧有蓮嚇著了,趕緊把首飾盒撿起來蓋好,要還給林清屏,並連連道,“這太貴重了,太貴重了!她一個小孩子,哪裡能收這麼貴重的禮物?”
林清屏就不愛聽這個話了,“小孩子怎麼了?又不是給她現在戴的?都給她攢起來,每年都準備著,以後她長大了,要結婚,這就是嫁妝,不結婚,就給她戴著玩兒也好,留著傍身也好。”
顧有蓮還是覺得受之有愧,“那也得長大再說啊,現在太小了,一個小姑娘家家的……”
“小姑娘怎麼了?”林清屏就不愛聽這話,“小姑娘就不能被尊重了?正因為是小姑娘,才更要精細著養。小麥拿著,彆聽你媽的,還跟我生分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