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秀秀此時正在進行激烈的博弈,青梅,還是天降,好難選啊。
然而,胡秀秀最終還是沒能控製自己,神秘感對女人來說永遠是最致命的毒藥,她忍不住地偷偷打量著沈默,青澀地臉頰不知不覺泛起了桃紅,仿若含苞待放般誘人。
沈默皺了皺眉頭,看了眼盯著自己發呆的胡秀秀。
“姑娘,找錢啊。”
“啊,抱歉,對不起。”
胡秀秀趕忙將手裡的錢塞給沈默,羞紅著臉跑開了。
對於能坐在主席台上的人,胡秀秀深知他絕對不是一般人。
瞧瞧他身邊的人,鎮長、保安隊大隊長、還有任家鎮的各個鄉紳大老爺。
隨便一個都是她望而不及的存在。
而且,任府的任老爺對他的態度極為恭敬。
越發印證了胡秀秀的猜測。
她落荒而逃,跑到母親沈咪咪身旁。
正所謂,知女莫若母。
沈咪咪一眼就看出女兒秀秀的異常。
“怎麼了秀秀,發生了什麼事情。”
“沒···沒什麼,”胡秀秀垂著頭不敢明說,而是扭捏地問,“媽,任老爺身旁的人剛剛買了盒煙,我看他挺麵生的,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
沈咪咪看向主席台,美眸閃爍,又看了看女兒的樣子,會心一笑。
“女大不中留,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公子了。”
“哎呀,沒有啦,媽,你不要胡說。我···我跟明星哥青梅竹馬的···”
胡秀秀說著說著,聲音越來越小,最後細若蚊聲。
她心裡發虛了。
因為她真的動心了。
可麵對王巴弟的兒子王明星,她從小長到大的青梅竹馬,胡秀秀隻覺得胸口滿是負罪感與背叛感。
她不應該,至少不能這麼做。
這是不應發生的虐戀。
而且,沈咪咪很快就打聽到了沈默的身份,給了胡秀秀雷霆一擊。
“秀秀,媽打聽到了,他就是最近任家鎮頗有盛名的沈默,任家的乘龍快婿。”
“你彆說,他和任家大小姐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呢。”
胡秀秀:···
她隻覺得心口發悶,不受控製地難受起來,幾乎是渾渾噩噩地說道。
“能嫁給他的女人,想必一定很幸福吧。”
沈咪咪看著女兒,繼而沉默起來。
······
“啊!!!”
胡秀秀這邊剛被沈默以陣極術設下六丁六甲護身陣。
葛長壽就慘叫一聲倒在地上昏迷不醒。
他的命宮變數是胡秀秀的借陽,這一下有著沈默布下的六丁六甲護身陣,彆說借陽,就是想欺負胡秀秀都不可能。
葛長壽的命宮自然又成了二十三歲死劫。
不出意外的話,再過幾天,全村都能到葛府吃席了。
沈默將一切歸於正途,不聲不響,繼續看拳賽,深藏功與名。
此番比賽原本隻是預賽,然而,因為葛長壽突然暈倒,精英社直接棄權離場,導致預賽變決賽。
各個武館一番角逐後,神武門與武聖堂開始搏總冠軍之位。
而任發與王巴弟屬於是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兩人心照不宣,本著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原則。
順其自然地讓任發拿到了本屆拳賽的總冠軍。
任發高興得仰天長嘯。
前八屆拳賽,他們連決賽圈都沒進過,當然他也不怎麼在意。
因為任家生意不好,他也不想在這件事上太過費力。
但是這一年,也就是沈默替他們家改了風水後,不僅生意上如火如荼,就連拳賽也拿到了總冠軍。
哈哈!
人逢喜事精神爽,春風得意露紅光。
任發:‘我能有沈默此等乘龍快婿,簡直是祖墳冒青煙。’
任發將這一切歸功於沈默的幫助。
···
對於任發的神武門能拿到總冠軍,沈默隻能說——江湖不是打打殺殺,江湖是人情世故。
比賽結束。
沈默沒有走,而是在等人。
很快,王巴弟就主動找上了沈默。
“沈道友,有禮。”
王巴弟拱手行靈幻界修行禮。
沈默點點頭,拱手回禮。
“王道友,有禮。”
“早就聽林道友提過沈道友年輕有為,乃靈幻界百年難遇的麒麟兒,今日一見,果然名不虛傳。”
“過獎了。王道友的兒子也很不錯,年紀輕輕就已經是五流內壯境,前途無量啊。”
“哈哈,承蒙誇獎。道友今日可有空閒,可來我武聖堂,王某必定盛情款待。”
“今日有事,改日再登門拜訪。”
“那···那就恭候道友光臨。”
沈默之所以曉得王巴弟會找自己。
完全是因為他瞧出來王巴弟的兒子王明星在打假拳。
五流內壯境的王明星敗給了六流勁力境的神武門弟子,你敢信?!
這裡麵要是沒有貓膩,他再倒立給婷婷洗一次頭。
而且,貓膩就出在他和任發身上。
這王巴弟在賣人情呢。
一場比賽,兩個人情,血賺不虧。
果然能走到這一步的誰不是個人精。
而王明星見親爹跟一位年紀與自己相仿的年輕人持同輩禮,甚至還有些恭敬,就好奇地跑過來問。
“爹,那小子是誰啊?你為什麼對他那麼恭敬。”
啪!
王巴弟朝著兒子的後腦勺拍了一下,極為嚴厲地嗬斥道。
“不要亂說話,那位就是最近在任家鎮聲名赫赫的沈默,其來曆絕對不簡單,你見了他一定要放尊重一些,不要給爹惹麻煩。”
“啊?他很厲害嗎?看著也就長得比我帥一點點。”
“你懂什麼?沈默年紀輕輕就有了四流養脈境修為,於風水一道上造詣極高,就連你在義莊的林師伯都對其禮遇有加,咱們應該怎麼做,還用爹多說嗎?”
王明星聽了老爹對沈默的評價,方才驚訝出聲。
“哦,所以爹才讓我打假拳,故意輸給他的神武門。這叫賣人情,對不對。”
王巴弟點點頭,他兒子還算有點兒小聰明。
不過,王明星對沈默的了解並非是什麼修行天才。
而是最近任家鎮非常火爆的百樂門,就是一個叫沈默的人出的點子。
那地方,簡直太好玩了。
比鎮上那些風月場所好玩幾百倍。
就是消費實在是太高了,一杯酒就要一塊大洋。
王明星可是偷了他爹王巴弟的私房錢,才在裡麵消費了一回,至今念念不忘裡麵會跳熱舞的漂亮大姐姐。
若是能夠與這位大佬攀上關係,往後去百樂門豈不是能打個大折,甚至不要錢。
白嫖使人快樂,一直白嫖一直快樂。
打不打折不知道,反正王巴弟要是知道兒子偷他的私房錢去百樂門,絕對會打斷王明星的狗腿。
他都沒去過,兒子竟然去了,豈有此理。
······
任府。
任婷婷閨房。
正所謂,小彆勝新婚。
幾日不見,如隔三秋。
此番注定會有一場必分高下的華山論劍。(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