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星這個意思,很明顯目的不是錢。
忽然,劉曉梅的腦中想到一個很關鍵的東西。
那就是熱芭進公司時簽的合約。
這個合約是對藝人最好的約束!
當初就是為了防止藝人有了名氣後不受公司的管製,所以才讓藝人簽的!
有能力或者有背景的藝人是不會簽這種合約的!
而一些沒有背景的藝人,為了公司的平台和資源,也甘願簽下這種合約!
而熱芭的合約一直都在曾總手裡!
想到這兒,劉曉梅便說道。
“公司可以把熱芭的合約升級成一級合約!”
“沈先生,這個補償您看怎麼樣?”
一級合約?
這又是什麼鬼?
沈星不懂娛樂圈裡的這些彎彎繞繞。
便直接問道。
“你們的這些規則,我也不太懂!你說的這個一級合約是什麼意思?”
聽到沈星的問題,劉曉梅才反應過來,沈星剛加入公司沒幾天,對這些規則自然是不懂的,於是為他解釋了一番。
經過劉曉梅的解釋,沈星也弄明白了熱芭在公司簽的是什麼合約了……
熱芭進公司的時候,是一個純小白,沒有背景勢力!
揣著夢想就來了,根本沒有想過這裡的水深!
以至於自己簽了最低級的合約自己都不知道。
不過對於當時的她來說,可能就算是知道了,也會義無反顧的簽吧!
畢竟一個新人哪裡知道,一份合約就差不多相當於快把自己給賣了!
沒錯!
熱芭在嘉興簽的就是最低級的三等合約!
圈內人俗稱‘賣身契!’
雖然名字不同,但含義都差不多!
你簽了這個合約,一輩子就得在這家公司。
當然了,也並不是完全強製你要乾到死!
你也可以解約!
但是藝人單方麵的違約,是需要支付一筆巨額的賠償金的!
怎麼個巨額法呢?
就是按你最高收益年的收入乘以十倍,就是給公司的賠償金了!
打個比方!
熱芭今年給公司賺了100萬,她要是不想乾了,提出解約,就得賠償公司1000萬!
賺了1000千萬,解約就要賠一個億!
那你說,我提前規劃一下!
我準備明年解約,今年什麼都不乾!那不就沒有巨額賠償金了嗎?
不,不不!
公司早就想到了!
人家直接規定的是按你最高收益的那年算!
所以,隻要是你想解約,這個巨額賠償金你就跑不了!
哪怕你有時間,找個律師跟他耗,但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合約是白紙黑字的寫著,你自己簽的名字!
最多你跟他扯上幾年的皮,雙方各退一步,到時候還是要判你賠個5到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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