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嗚~~
深邃的夜色閃過紅與藍的光,一輛白色的警車飛馳而過。
就在路邊停著一輛黑色的廂型車,車窗前有一個戴史迪仔麵具的黑人悄悄探出頭四處張望。
看到那輛警車開遠了,他才鬆了一口氣。
“呼,嚇死我了……”
史迪仔著急地看了一眼手上的表,忍不住嘀咕道:“那個家夥在搞什麼,怎麼這麼慢?”
而這時,旁邊黑暗的小巷口有一個身影跌跌撞撞地走了出來。
“喂,你動作快一點!”史迪仔打開車窗,“有警車在附近巡邏!”
那個身影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快步跑了過來。
他身穿黑色的運動服,似乎剛經曆劇烈的運動,邊喘氣邊扶了扶臉上有些歪的小豬佩奇麵具。
“讓你抓的人呢?”
史迪仔看到對方氣喘籲籲的樣子,“你這家夥,不會是讓他跑了吧?”
佩奇無奈地雙手一攤,算是默認了史迪仔的說法。
嘀嗚~
就在這時,不遠處傳來一聲警鳴。
聽到這個聲音,史迪仔慌張地朝佩奇招了招手,“算了,不管那麼多了。趕緊上車!”
佩奇連忙上車坐到副駕駛,史迪仔一腳油門踩下去,廂型車隨之發動逃離這裡。
他上車後瞟了一眼前後視鏡,隻見後排有三個身影,他們全是男的,身上被綁了起來,昏迷不醒的樣子。
“按照計劃,今天晚上我們本來是要多抓幾個的。不過三個應該也可以交差了。”
史迪仔邊開車邊說道:“哎,也不知道老大怎麼想的,最近晚上一直讓我們出來抓人。”
“嗯。”佩奇點了點頭。
“我們已經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應該低調一點才對。”
“嗯。”佩奇又點了點頭。
“你是困了嗎?怎麼上車就變得怪怪的?”
史迪仔發現對方一直不說話,心裡感覺到了一絲疑惑。
就在這時,他不經意間看到了佩奇腳上的鞋,一雙白色的板鞋。
咦?
佩奇這個家夥,今天不是應該穿了一雙藍色的運動鞋嗎?
是他記錯了?
“不對……”
刹那間,史迪仔意識到了什麼,臉色頓時變了。
“你不是佩奇!你到底是誰?!”
吱——
無人的馬路上,原本在正常行駛的廂型車猛然減速,車輪與路麵發出刺耳的摩擦聲。
緊接著,廂型車像是一個無頭的蒼蠅一樣到處亂撞,在馬路上蛇形前進。
過了一會,車停在了一個公園的門口,車門打開,一個全身被扒光衣服隻剩下一條內褲的黑人滾了下來。
“唔唔……”
他身上綁著繩子,嘴巴被貼上了膠布,倒在地上動彈不得。
轟轟——
下一秒,廂型車重新起步,化為一道黑色殘影絕塵而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廂型車內,開車的人一手摘下了臉上的小豬佩奇麵具,甩了甩頭上淩亂的金發,露出了一張帥氣的臉。
“呼,總算潛入成功了。”
沒有錯,這個戴佩奇麵具的男人正是裡昂。
他剛才把跟蹤他的那個人引入拐角後,拿出了事先準備好的棒球棍,出其不意將對方擊倒。
然後換上了對方的麵具和衣服,偽裝成了“小豬佩奇”。
不過他還是疏忽了一點,忘了換對方的鞋。
為了潛入麵具幫中,裡昂想到了一個辦法——
那就是假裝成麵具幫的幫派成員,然後混入其中。
經過了這幾天的調查,他鎖定了一個區域,這裡發生過多起人口失蹤案,也是麵具幫最有可能出現的地方。
所以他大晚上在外麵閒逛,就是為了吸引麵具幫的注意。
就這樣,他成功混上了車。雖然中途還是被發現了,但是也不要緊。
因為……
隻要把敵人全乾掉,就沒有人知道我潛入了!
裡昂一手抓方向盤,一手拿起旁邊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