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貨員看向周鳳英的眼神裡滿是羨慕。
林宛如不喜歡的確良,那是因為她穿的是更好的布料,的確良,已經是這個時代最好的布料了。
在的確良問世之前,做衣服的布料大多都是棉布或者粗布。
穿的時間長了,就容易打褶起球,洗完了還容易褪色或者縮水。
在這個年代,洗完了衣服或者床單,一般都需要兩個人拉著抻一抻,就是為了防止衣服和床單縮水變小。
的確良的特點,就是耐穿易乾,不用燙,顏色豔,不褪色,隨便怎麼洗都不會縮水。
尤其是印染出的鮮亮,對熟悉了粗布粗衣或者是棉布的單一黑白灰的人來說,不能不說是一次巨大的視覺衝擊。
買完了布料,又給兩人買了新襪子和皮鞋,從頭到腳的都置辦齊了。
“宛如,我看這塊白底藍花的布料就很不錯,要不你做一身布拉吉吧?”
自己買了兩套衣服的布料,又買了新皮鞋,陪著自己一起來的林宛如卻什麼都沒有買,周鳳英有些過意不去。
“鳳英,我是真不缺衣服穿,白衣每次去市裡,都給我帶衣服回來。”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以前在洛水市的家裡,的確良也曾是林宛如的心頭好。
穿過了楊白衣帶的衣服,的確良的衣服她是一天也穿不了。
“哥哥,是不是還要給小舅小舅媽買洗臉盆和痰盂啊?栓子的哥哥結婚時就有。”
小丫頭指著貨架上的搪瓷盆問道。
“這些不用買,到時候喝喜酒的人會送的。”
楊白衣知道自己在陳家屯的影響力,小舅結婚,不管是知青還是社員,肯定會有很多人到場祝賀。
而洗臉盆,痰盂,熱水瓶,就是最常見的賀禮。
辦完這次婚宴,彆說買這些東西了,估計他們家都能拿出來賣了。
從供銷社出來,原本暮雪還想帶兒媳婦去國營飯店吃頓飯再回去,不過被周鳳英拒絕了。
一開始未來公公還在家裡呢,二來她也不認為國營飯店的飯菜,會比楊白衣家裡的更加豐盛。
花了錢票還吃不好,再讓未來公公餓肚子,怎麼想都不劃算。
鎮上除了有個供銷社和菜市場,其他也沒地方好去,於是他們就趁著涼快,回了陳家屯。
一個月時間匆匆而過,轉眼間就到了蕭複興結婚的頭一天。
楊白衣一大早就帶著五條狗子進了山,回來時五個爬犁上都裝的滿滿的。
野豬,傻麅子,野山羊,野兔,山雞,豬獾,爬犁上集齊了威虎山所有的野味。
“快,把獵物卸下來,大家抓緊收拾,彆耽誤明天的婚宴用。”
陳百旺充當這次婚宴的管事人,指揮著民兵們收拾獵物。
“大隊長,真是麻煩大家了,這是煙和汽水,就放在這裡了,大家自己拿,都不要客氣。”
楊白衣從來都不是小氣的人,成條的中華煙,成箱的汽水就堆在院子裡。
“楊大夫,您千萬彆客氣,我們一點也不辛苦,能為楊大夫做點事情,是我們求之不得的事情。”
“楊大夫,明天上午,桌椅板凳和碗筷盤子都能送過來,絕對不會耽誤婚宴用。”(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