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兩人結婚至今統共三次接觸。
第一次,秦焱錚意外救下原主。
許是受驚嚇過度,原主壓根沒留意救她的人長什麼樣。
第二次,兩人去領證。
原主始終低著頭,不曾抬眼看對方。
第三次,結婚當日。
原主依舊臻首低垂,沒等婚禮結束,秦焱錚被一通電話叫走。
這一走就到今天,期間沒有任何音訊。
所以,原主和秦焱錚之間,可以說毫無感情。
好吧,在原主出事前,其實是有對象的,結果對方在得知原主身上發生那種“不堪”的事,便單方麵斷了聯係。
劇情中,宋嬌嬌也喜歡原主那位對象,不過根據她對整個劇情的了解,宋嬌嬌喜歡更多的是那男孩子的家世。
且是通過她這具身體的原主人和那男孩子相識,並想著法兒接近。
“大嫂!”
房門被推開,走進來一年約十四五歲的少女,看著對方,宋嵐禁不住皺了皺眉,這是不是太沒有規矩?
不敲門,直接就推門進來,未免太過隨意了些!
“有事?”
宋嵐問。
她認出對方是哪個。
秦雅欣,十五歲,兄弟姐妹中排行老四,在姐妹中是老二。
“天氣轉涼了,我想去商場買件新衣服,你給我二十塊錢,再給我幾張布票。”秦雅欣的語氣特彆理所當然。
“家裡的情況你不知道?”
宋嵐淡淡問。
“我不管,我就想要新衣服,而且我已經在商場看好,並告訴我好朋友等開學便穿新衣服去報到。”
到時,看誰還嘲笑她,說她家如今一窮二白,是破落戶!
“這事我會考慮。”
想到腦中那一串劇情中有關眼前女孩的結局,宋嵐思索片刻,沒有直接拒絕。
“開學前,我必須要見到新衣服!”
秦雅欣鼓起腮幫子,她說著,不情願地轉身離開。
房門被拉上,腳步聲走遠。
宋嵐捏了捏眉心,暗歎口氣,思緒禁不住回到劇情中。
緣由?
很簡單,秦家不出兩年將全部死光。
先是秦焱錚,這位不知因何受重傷,經搶救,處於昏迷中遲遲醒不過來,且被下診斷,即便蘇醒,很有可能落下殘疾。
具體點說,即眼睛失明,左腿無法恢複正常行走。
不料,有一天妹妹秦雅欣在秦焱錚床邊痛苦哭訴,說她沒臉再活下去,說學校同學都對她指指點點,罵她是小偷。
而她確實有偷拿同學的衣服,在家經過稍微改動,穿去學校引來不少同學羨慕,得意之下,告知同學是她自個在商場買的。
然,那位丟失衣服的同學有在自己衣服上做標記。
這麼一來,秦雅欣的謊言無疑被拆穿。
被學校記大過,被同學談論……感覺走哪都被人說三道四,又沒人給做主,使得秦雅欣有了輕生的念頭。
秦焱錚雖沒醒過來,但他有意識,聽到妹妹秦雅欣的哭訴,一著急,造成大量腦出血,連搶救都沒來得及,失去呼吸。
秦雅欣不知道,她哭訴完就趁夜離家。
第二天被路人在護城河邊發現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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