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大火。
不,比起大火,應該用“爆”來形容。
起初像提出難題一樣,對曲霧提出“我要大火”要求的葉空,完全低估了自己的能力,和“不死妖”影響力。
因為時間緊急,花葉雜誌一共隻刊印了十萬本,投放在玉洲市大大小小上百家書店裡。
而這造成的結果,是貨少的書店被一搶而空,還有貨的大書店門口,則排起了長長的隊,有的甚至開始上演起了全武行。
一個白領和一個大學生為了搶某書店的最後一本雜誌,竟當場打了起來,最後兩人都披頭散發,頂著馬賽克,在鏡頭裡透過變聲器發出奇怪的聲音:“我們最後決定一起看。”
“然後加了聯係方式,以後應該會變成朋友吧,畢竟我們都喜歡不死妖。”
“喜歡不死妖的都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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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勸告大家,追星還是需要理智,為了爭搶東西而動手傷人是萬萬不對的。”
“本台記者,持續為您報道……”
“嘖嘖嘖,”沙發上的方思婉對著電視直搖頭,“現在的年輕人啊,在哪個領域都能追星了。”
她對葉空閒聊:“你是不知道,你哥也有一些很可怕的粉絲,網上罵人都是最輕的,還有人在線下跟人打架鬨上新聞的,還有當跟蹤狂被你哥扭送警察局的,我聽說這些都叫什麼私生……”
說著說著她就開始發散不滿了:“當初我就不同意你哥乾這一行,他偏偏正處於叛逆期,怎麼說都不聽,你爺爺把他狠狠抽了一頓,他還乾脆離家出走了,你說是不是很不像話?要不是那次離家出走,他也不會遇到那個童小雨,糾糾纏纏這麼多年……”
葉空耳朵一動,扭頭道:“媽,聽你的語氣,你討厭童小雨嗎?”
方思婉撇撇嘴:“倒也說不上討厭,隻是不喜歡。”
“為什麼?”
“在你哥拋下家裡去找她的時候,她居然一點勸阻的意思都沒有。”
“可人都是利己的嘛。”葉空倒是覺得無可厚非,“她如果喜歡葉臻的話,會想讓葉臻選她也很正常啊。”
“人是利己的,可愛是利他的啊。”方思婉認真道,“就像我愛你哥哥,所以即便我不喜歡童小雨,我也舍不得讓他夾在家庭和愛人之間痛苦,最後還是我勸你爸彆管他了,要不然你以為他能有今天這麼輕鬆?”
葉空愣了一下,似在咀嚼她這句話的意思。
方思婉繼續道:“童小雨要是真的愛他,至少也應該想辦法為得到我們的喜歡而努力吧?難道她真的覺得你哥可以完全脫離葉家嗎?退一萬步講,就算他真的能離開葉家隻和他在一起,她以為你哥真的能幸福嗎?”
“如果喜歡一個人,”方思婉說,“你就會希望他的人生是圓滿的,而絕不會促成某種殘缺,還自以為那是愛的證明。”
“這不是愛,是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