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年代的農村,起床全靠雞鳴狗叫和日常三竿曬屁股。
沒有鬨鐘。
林陽這一晚上沒怎麼睡,生怕一覺就到了天亮。
從東峽穀進城的必經之路是東鄉村。
大白天扛著一隻大白虎從東鄉村穿過,那可就太炸裂了。
他沒到城裡。
這事估計就得傳到大隊領導的耳朵裡,大隊民兵就能追上來。
況且在白天,霰彈槍還卡殼了。
林陽這一晚上躲在南廂房,一個人在擼槍。
半夜的山裡可不太平,一些野獸喜歡晚上覓食。
黑燈瞎火的。
有一杆霰彈槍在手,也多一分保障。
快淩晨四點。
林陽躡手躡腳的提著自行車出了門,一路狂奔到了村口的大石牙。
一根煙接著一根煙。
半個小時過去了,還沒見到趙二狗的影子:“這狗日的肯定睡過頭了。”
論睡覺,趙二狗在村裡是拔尖的。
倒頭就睡,什麼失眠,不存在的。
看啟明星掛在烏亮的天空,林陽一個人騎著自行車,車把上夾著手電筒,直奔東峽穀。
有車就是快。
穿過東鄉村不久,林陽撂下自行車就進了東峽穀。
有白天的經驗。
進了山穀,林陽從小空間拿出霰彈槍,一次性填裝了5顆子彈,鉚足十二分的精神直奔南尾巴溝。
“瑪德,這一路上也太安靜了,連隻野雞都沒有見到。”
穿過白樺林,林陽都沒遇到一隻山貨。
就在他剛到了南尾巴溝的大石溝附近,前麵傳來“噠噠噠”的腳步聲。
“有動靜!”
林陽連忙關掉了手電筒,順著聲音的方向慢慢逼近,靠在一棵枯木上:“好家夥,今天這一趟來的挺及時的,要不然老子拿命拿下的大白虎就成了這畜生的口糧了。”
在埋著大白虎的亂石灘,一隻大青羊正低著頭在刨。
“來吧,小寶貝,亮個相吧!”
林陽目測了距離,三十二米左右。
他輕輕推開霰彈槍的保險。
霰彈槍連杆的聲音頓時引來了大青羊的警覺,轉身就跑。
“跑?你當老子的霰彈槍是擺設啊!”
既然被發現了,林陽也懶得裝。
打開手電筒咬在嘴裡,端著槍瞄準,瞬間扣動扳機。
霰彈槍的好處就在於,不需要瞄準的太精確。
32顆鋼珠的打擊麵很廣。
像大青羊這樣的山貨,隻要命中一顆鋼珠,就能喪失行動力。
“砰!”
一聲巨響打破了東峽穀的寂靜,不遠處的白樺林之中傳來了飛鳥轟散的動靜。
剛蹦起半米高的大青羊撲通就倒在了地上。
林陽迅速把槍扔進小空間,追了過去。
拿出鋒利的鐮刀。
膝蓋頂著大青羊的脖子就是一刀放血。
大青羊掙紮了沒有半分鐘,就沒了動靜。
“可惜了,這張皮子又買不到錢了。”
霰彈槍是好,但對山貨皮子的傷害確實很高。
林陽沒有細數,但至少身上有十幾個窟窿,這皮子頂破天賣2塊錢。
“算了,不賣了,拿回家給姐和小桃吃肉。”
有大白虎這樣的山貨在,一隻大青羊放家裡改善夥食比賣了要強。
一個人打獵就是爽。
林陽從小空間拿出鋤頭刨開石塊,將大白虎的屍體拉出來。
集中精神力。
下一刻,大白虎和青羊的屍體就進了小空間。
看天快亮了。
林陽也沒有逗留,迅速折返。
離開東峽穀,林陽騎車直奔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