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後拍板的還是林大山和張桂英。
說起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時候真的會害死人。
林芳芳都這麼慘了,張桂英也不希望林陽重蹈覆轍。
人總是會變的。
現在馬小花看著人不錯,誰知道結了婚是個啥樣子。
“我覺得林陽這小子有本事,我也想聽聽。”
沒等張桂英勸說林大山,馬天河點了根煙插了一嘴:“你小子有啥事說,不過可不能說我們家小花的壞話,不然就算是你爹在,我也跟你急。”
“馬叔,哪能啊,馬小花同誌是個頂好頂好的姑娘。”
林陽呲著牙笑道。
“那你說個啥,就這麼定了。”
林大山連忙催促。
林陽都25了,放在70年代其他人家,孩子都會打醬油了。
再拖下去就得打光棍。
“你聽孩子先說,急啥。”
張桂英拍了一下林大山的胳膊,嘟囔道:“喝點酒就這個臭脾氣,你也不想想芳芳的事情。”
一提林芳芳,林大山的臉色凝滯:“渾小子,有啥事當著你馬叔的麵說清楚,咱們擺在桌麵上談,就算是成不了也傷不了和氣。”
“是這麼個道理!”
馬天河點了點頭,倒也沒有惱火。
婚姻大事也得談得來才行,總不能硬來。
其他人不懂這個道理,兩個當隊長的最懂的就是這種人事關係。
“我是想著這都快80年代了,我聽說南方的年輕人都自由戀愛。”
“我也想跟上社會主義的時代腳步,總不能落後吧。”
“要不……我和馬小花同誌先當個朋友處處看,再說?”
林陽可沒有急著拒絕馬天河。
女方帶著媒人上門,這本來就沒啥麵子。
林陽真要是當場拒絕。
馬天河不掀桌子才怪。
再說,馬小花確實不錯,長得好,乾活乾練,人也機靈,打獵也是一把好手。
林陽之前是沒考慮,沒說以後不考慮。
都是一個大隊公社的,低頭不見抬頭見。
這又不是林二山一家子,沒必要因為這事兒鬨的不可開交。
“啥自由戀愛,你也說得出口,不知道害臊!”
張桂英白了一眼林陽。
“你娘說得對,彆聽外麵的人瞎說,自古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林大山也嚷嚷道。
北方和南方不同,雖說已經快步入80年代了,思想改觀還是有差距的。
在成縣,投機倒把是重罪。
在南方,這個時候已經開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畢竟南方已經自發舉行過包田到戶的運動了。
“成!”
就在林大山脫鞋準備抽林陽的時候,沉思的馬天河一把攔住了林大山:“老林,孩子都這麼大了,而且還這麼有本事,你動不動拿鞋底乾啥,以後我可是他大舅哥,我得護著。”
“林陽,我覺得你說得對。”
“我幾個戰友常來信說南方的一些事情,聽著好像過段時間國家有大的變革,緊隨時代的腳步似乎好事。”
“你和小花先處處看再說。”
馬天河拍了拍林陽的肩膀,臨出門前笑道:“反正你小子以後肯定要叫我一聲大哥的,也不急這兩天,給你們年輕人給點時間。”
“謝謝馬叔。”
看馬天河這麼開明,林陽也長鬆了一口氣。
“既然說啥自由戀愛,過幾天約小花進城去玩玩,聽說有戲班子表演。”
說著,馬天河摟著林陽的脖子出了門,沉著臉警告道:“不過你這混小子要是敢在結婚前對小花動手動腳的,我可饒不了你。”
“叔兒,我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裡,我正兒八經接班人!”(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