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怎麼沒見著莊客?”
“就咱們本家這十幾家?”
一幫人浩浩蕩蕩的往鎮上走,路過村子,村子裡的其他鄰居們一個個張望,還指指點點。
林陽簡單聽了一耳朵,都是罵孫翠花說話和放屁似的,還有說林奇進了城忘了本,連村裡人都看不上了。
“咱們差點都去不成,還莊客。”
一說這事兒,林富民的臉色也不好看。
“發生啥事了?”
“孫翠花不是前些日子在村裡到處下請帖呢嗎?”
林陽這段時間都忙著進山打獵,知道孫翠花到處顯擺,卻沒想到沒顯擺成。
70年代全國物資匱乏,尤其是生產隊的貧下中農。
除了過年,也就逮著誰家有婚喪嫁娶才能改善一下夥食,打打牙祭。
這次林奇結婚在城裡的國營飯店辦,更是不得了。
前些日子,孫翠花就開始在村裡宣傳,得意的不得了,還誇下海口一定要請村裡的莊客也去城裡的國營飯店吃席。
這突然就沒了下文,林陽還挺遺憾的。
畢竟人多了才熱鬨,才能鬨得林奇這一家子顏麵掃地。
“真是丟了林家的人,林二山這個窩囊廢就讓自己婆娘到處丟人現眼吧!”
林富民嘴裡叼著煙,罵了一句。
能讓林富民這個林家老大生氣,那肯定是打了林家臉麵的事情。
“你二叔他們給林奇辦酒席,沒花錢,都是人家韓家出的。”
“孫翠花就算是再有意見,能乾啥。”
“胳膊擰不過大腿。”
張桂英接過話茬來說道。
“太丟人了!”
“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們林家的人給人家入贅當上門女婿呢!”
林富民歎了口氣。
林陽一聽,算是明白了。
韓明出錢一方麵是給韓白雪這個賤人當娘家人撐腰,另一方麵就是為了防止莊客這種不上台麵的窮講究。
這個年代在國營飯店辦婚禮酒席可不多見,一桌加上煙酒差不多是12塊錢的標準,能辦十桌就已經不得了了。
村裡的窮親戚能隨幾塊錢的份子錢,酒菜錢都打不住。
能讓林家的本家去參加已經不錯了,莊客什麼的,根本不可能。
林陽沒搭話茬。
反正今天是去鬨事的,管他林奇當不當上門女婿。
林家十幾戶,拖家帶口的也小三十個人。
湧上最早的一班去縣裡的班車,嗑著瓜子聊了一路就進了城。
70年代結婚可沒有現在的排麵。
國營飯店的門上貼著對聯和喜字,門口鋪了一方紅地毯。
因為這次的賓客多,除了雙方的親戚之外,還有韓明單位的一些領導同事,成縣其他單位的朋友。
陸續算下來,差不多有140多人參加。
飯店裡麵最多能容納四十多號人,其他的都用大圓桌放在了後院。
就這樣,也顯得緊巴。
成縣的結婚規矩和其他地方的還不同,來參加婚禮的賓客都要自帶鞭炮,說是為新人的祝福。
林家一大家子幾十號人到了城裡,先去了供銷社買了鞭炮,才徒步到了國營飯店。
飯店門口劈裡啪啦響個不停,路過的人都要張望一下,看看是誰這麼大手筆,敢在國營飯店辦酒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