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秒鐘,紅衣女子想了想,好像自己的語氣不太禮貌,畢竟對方救了自己。於是解釋道:“我之所以和他同居,是因為,我感受到了他的愛,那種刻骨銘心的愛。我確定,他就是能陪伴我一生的人。”
嶽思雅笑道:“你怎麼確定的?說出來讓我也借鑒一下。”然後,笑眼看著齊小勝。
紅衣女子說道:“我們認識第3天,他就開始追我,浪漫的事情都做了一遍。在公園裡吃爆米花,去河邊欣賞美景,帶我去放風箏,去野外露營,還給我寫了不少的情書。”
齊小勝發出不屑的“嘖嘖”聲,感歎道:“又浪漫又省錢,真是個好男人。”
紅衣女子反駁道:“他可不是為了省錢,他給我買了很多新衣服,然後過幾天說不好看,又會給我買更多。”
齊小勝點點頭,說道:“7天無理由退貨。”
紅衣女子一時啞然,片刻之後,又說道:“就算東西是7天無理由,他給我寫的情書是真的呀,而且我在他的字裡行間,都能感受到濃濃的愛意。”
齊小勝被這奇葩的戀愛腦,給打敗了。說道:“情書有愛意,管什麼用啊?首先,這情書是他抄的?還是自己寫的?就算是他自己寫的,那也隻能證明他文才好,不能證明他多愛你啊!同樣的情書,換個名字,是不是可以追到另外一個人?”
紅衣女子沉默了一會,然後底氣不足的說道:“不會吧…”
齊小勝自信的說道:“那有什麼不會的?寫‘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的人,居然是一個奢靡的貪官,這你敢想嗎?寫‘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的詩人,其實是個渣男。你敢信嗎?”
見紅衣女子不說話,感覺氣氛有點尷尬,嶽思雅又問道:“你那個男朋友多大呀?是做什麼工作的?你要是不甘心,我們替你出氣。”
一聽說有人會為自己出氣,紅衣女子立馬就精神起來了,說道:“他長得挺年輕,雖然看上去隻有29歲,實際上已經30了。他的工作是區域經理,專門跑銷售的。”
齊小勝撇了撇嘴說道:“29和30隻差一歲,你有必要分得這麼清楚嗎?”
紅衣女子辯解道:“話可不是這麼說的,我今年才21呀,如果被人知道了,和一個30歲的人談戀愛,畢竟不太好聽。”
齊小勝嘴角抽了一下,沒想到還有這麼個理由。但隨後又說道:“區域經理跑銷售?這不就是基層的經銷商嗎?你是不是被騙了?”
紅衣女子嘴硬道:“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曾經我們在一起很開心。”
嶽思雅歎了口氣,說道:“看出來了,你寧可自己死,也不打算拉上他墊背。”
紅衣女子有些委屈的說道:“我是想拉他墊背來著,可是我找不到他了,所以我穿上紅衣紅鞋,準備化身成厲鬼,找他索命。我就算死,也要和他在一起。”
齊小勝恍然大悟,然後說道:“穿的這麼紅,我還以為你本命年呢,不過話說回來,不是淩晨死的才叫厲鬼嗎?你怎麼清晨死啊?”
雖然被誤認為年紀大,紅衣女子也沒心情在意了,隻是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我是打算淩晨死來著,結果連續兩天,都睡過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