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收錢,又賺不到錢,大明商店繼續維持下去已經沒有意義了。
王大明真怕十個月以後連一罐奶粉錢都拿不出,到時候他怎麼麵對朱婉晴母女?
在有限的時間裡,他不能再浪費精力在這家小破店裡了。
不是小商店不好,而是這種經營程度根本滿足不了王大明的高需求。
他決定把店轉讓出去!
他了解過,鎮上隨便一個店麵的轉讓費都高達十萬。
有了十萬塊,他起碼能挽留朱婉晴一陣子,不至於到時候撕破臉。
等把店轉讓出去,他再想彆的路子賺錢。
對,就這麼辦!
可是,就他這種規模的小店,根本不可能拿到十萬的轉讓費。
那些店儘管要價虛高,但實力擺在那裡,要不就是麵積大,要不就是位置佳,或者是生意火爆。
至於生意火到什麼程度,隻有老板自己心裡清楚。
但至少人家有可見的人流量,而王大明這裡,除了取件人,幾乎沒有消費者。
這樣的店,怎麼可能十萬塊轉讓出去呢,買主又不是傻子。
王大明想了一招,轉讓之前,他必須先包裝一下,虛張聲勢,起碼讓他的店看起來比較火爆!
他一個人,怎麼也火不起來,於是王大明決定反向操作——
雇人!
他貼出告示牌,招聘整理包裹的兼職人員!
之所以選擇兼職,是因為王大明奔著轉讓的目的,時間短,隻能招短期工。
另外,他必須考慮成本,也隻有兼職,能夠把工資壓到最低。
他標出的工錢是時薪十塊錢!
即使在這個偏遠小鎮,這也算是地板價了。
看到告示的顧客紛紛搖頭,大男人是不可能乾這種活了,就算大媽也要考慮再三。
直到貼出告示的當天傍晚,王大明迎來了驚喜。
有人來應聘了!
是個年輕貌美又可愛的姑娘,她叫祁玉。
她也是大明商店的顧客之一,她常來取包裹,跟王大明算是比較熟了。
“你看我可以麼?我想試試!”
祁玉的露齒笑相當甜美,屬於那種讓人看一眼就能非常開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