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晚飯,高傳龍陪著女友林婉兒坐在客廳的沙發上聊天。
林婉兒正為修改文稿而煩惱不已,眉頭緊鎖,神情略顯憔悴。
高傳龍深知林婉兒的困擾,他輕輕握住她的手,微笑著說:“婉兒,你知道嗎?其實每個寫手在創作過程中都會遇到心魔。我總結了一下,大致有八大心魔。”
林婉兒聞言,頓時來了興趣,她抬起頭,好奇地望著高傳龍,眼中閃爍著求知的光芒。
高傳龍清了清嗓子,開始娓娓道來:
“一、拚命練筆。
網文界有一些練筆怪,就是那些一門心思撲在筆頭上的家夥,他們不管收入多少,也不在乎彆人的眼光,隻一個勁地寫啊寫,寫啊寫,就是為了提升自己的筆力。
說實話,我挺佩服這些練筆怪的。他們那種對文字的執著和熱愛,真是讓人感動。
不過啊,我們也得明白,光有熱情是不夠的,還得有方法。
就像外科醫生得見過血,運動員得參加過比賽,學霸得經曆過考試一樣,咱們寫文的也得從實踐中摸索出適合自己的方法。
所以啊,我們也得學學練筆怪的精神,但彆學他們的盲目。
在寫文這條路上,我們得既要有熱情,又要有方法。
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在這條路上走得更遠,走得更穩。
二、腦洞大開。
有一些寫手腦子裡總是充滿了各種奇思妙想,時不時就能蹦出一個驚天地泣鬼神的絕妙創意。他們總是覺得自己這是要成神的節奏啊,寫出必爆,從此走向人生巔峰。但是光想不寫,或者隻寫了開頭。
不過啊,腦洞是個好東西,但寫文這件事可不僅僅是個腦洞那麼簡單。
寫文就像相親一樣,看到對麵坐著個美女,心裡可能都想好未來孩子的名字了。但是啊,你得想想人家美女願不願意跟你走啊?同樣地,一個腦洞如果缺乏合理的構建、精彩的呈現,那也隻是個空架子,啥也不是。
所以啊,我們彆光顧著腦洞大開,得把我們的創意落到實處,用小說把它呈現出來。隻有這樣,我們的創意才能被讀者所接受,才能讓你走向人生巔峰。
三、自我陶醉。
有一些寫手啊,寫起小說來總是自我陶醉,覺得自己寫的東西是天底下最好的。彆人一提點意見,他們就立馬反駁:你懂什麼?這是文學!人生內涵!你沒文化!
寫文是為了給讀者看的,不是為了讓自己爽的。
我們得站在讀者的角度去思考,去寫他們想看的東西。隻有這樣,我們的作品才能得到讀者的認可,才能在市場上站穩腳跟。
四、自慚形穢。
接下來聊聊自慚怪吧!這些寫手啊,寫的小說沒火,就開始懷疑自己:我是不是沒天賦?是不是不適合寫文?
寫文這事兒跟天賦關係不大,更多的是靠努力和堅持。就像養牛、修車、寫代碼一樣,都是個熟練工種。我們得多學學方法、練練手才行啊。
再說了,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是一開始就成功的。
我們得給自己點時間和耐心,慢慢積累經驗和提升能力。
五、修改不斷。
再來說說修改怪吧。這些寫手啊,寫一部小說總是要改個沒完沒了,一遍又一遍地修改,直到自己滿意為止。可是啊,很多時候他們改到最後還是不滿意,甚至開始懷疑自己的能力了。
我覺得這樣過度修改真的沒必要。
寫文是個創作過程,不是追求完美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