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的東西都變得有趣起來,也覺得自己成為了一個有趣的人。
那一天他去找到了工作,穿上新的衣服,成為了一名門崗。
每天看著周圍的人們過路門前的崗哨。
而後他在崗位上閱讀報紙,學習知識,了解有趣新聞。
三年過去,成為了一個頗有些學識的家夥打扮自己,帶著存款去了酒吧,他在那裡調製美酒,憑著出色的手藝,博得了一大群酒客的青睞。
而他自己在一個夜晚,喝著美酒,與一位美女共度良宵,而後過著培養學生的事業生活。
多少年的時間裡,他都一本正經的做著這個工作,直到有一天走在路上,突然一下子消失。
當他被另一個人撿起來的時候,已經是一粒藥物。
他無助地看著那個人。
而這個人也是流浪漢,把他吞下。
對方還是一個流浪漢坐在原地。
無非是多少年後,有些把妹的門路,竟然和一些老女孩混的很開朗。
似乎他的生命活在了彆人的身體裡。(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