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七,入司不淨,買官亂爵!”
“其八,皇族鷹犬,斂財成性!”
“其九,內廷府庫,私相授受!”
說到這裡,都隻能說是個人品德上的問題,楊毅入京以來,到處花錢,疑似在北疆撈了不少好處,但是沒有上交國庫,而且自己又是罪民出身,根本不可能正常成為朝廷官員,就差指著李玉的鼻子說他收了楊毅好處,賣了一個官位給楊毅。
至於後麵的將“舊王府”翻新變為自己產業等罪責,也是一個係列的,基本上都是連蒙帶猜,拿不出真憑實據,畢竟內廷六司掌握在李玉手裡,這是不可動搖的,他們隻知道“自在居”的前身是內廷府庫司的地產,卻不知道個中原由,於是“債多了不愁”,先把罪名按上去再說。
李玉聽得微微眯眼,這以上“九大罪狀”看似犀利,實則都是一些道聽途說之言,根本算不得什麼罪名,如果鄭化成隻有這點本事,那麼他真的就有點看不起他了。
溫世同也是恰到好處的,在這裡頓了一頓,然後才繼續往下說。
“其十,徐永同黨,坑國害民!”
這一句話,如同一記耳光狠狠的打在了李玉臉上,因為正是李玉在大朝會上說要給“徐永”翻案,但這話卻沒有明著說,最終實施是由江朝和楊毅來實施的,很顯然,這是“鄭化成”在否決李玉之前的政見,逼著李玉要跟他父親一樣,乖乖做個傀儡皇帝。
“其十一,勾結西域,私放重犯!”
楊毅雖然想到過,自己那塊“皇族密令”,最終會惹出事來,卻覺得這件事危害不大,跟“於先生”好好說說,利大於弊,不至於給他治罪,沒想到卻被“鄭化成”翻出來當做了把柄。
“其十二,江湖匪類,劫殺商旅!”
這是強行將楊毅當成了“孫家老店”的殺人犯,偏偏楊毅還因為到過現場,留下了一些痕跡,正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其十三,案發拒捕,罪加一等!”
“鄭化成”一句沒提自己的倒黴孫子,卻隱晦的把“拒捕”之罪安了上去,反正有郭藹做證,楊毅動手了,那是實錘的。
“其十四,私鑄白銀,禍亂京都!”
楊毅從德隆錢莊換了一些假銀,為了降低自己的損失,便將它們抵給了老關他們做工錢,沒想到流入到市麵上,也被郭藹找了出來,順藤摸瓜扯到了楊毅身上。
雖然想想也知道,“德隆錢莊”一案是楊毅揭發的,他無非是“中飽私囊”,在查案過程中拿了一些好處,但“鄭化成”是要將他往死裡整,自然便把整個罪責放大了。
“其十五,霸地強征,培植黨羽!”
這裡說的是“楊毅”青樓一條街計劃,隨著“楊黛草”成為花魁,加上“黃思思”、“蘇清歌”等名流陸續加入“畫樓”,又有“天下第一樓”的招牌坐鎮,周邊的青樓便是生意慘淡,被資金充裕的煙娘逐漸蠶食。
本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因為“楊黛草”的身份,也被強行將罪責加到了楊毅身上,隨便找了一些原本的青樓老板,讓他們做假證,也要說是楊毅仗著身份強買強賣。
“其十六,黨羽事發,當街奪命!”
這才是上層勳貴的真正嘴臉,明明是湯容見不得“楊黛草”受到淩辱欺壓,殺了司官,搏命奔逃,卻被說成是楊毅黨羽當街殺人。
“其十七,破圍拒捕,斬殺命官!”
“其十八,無視皇威,殺戮成性!”
其他十六條或許有偏頗之意,但唯獨這兩條,便是楊毅本人在此也是辯駁不得,石銳雖然不是他殺得,但這條罪責加在他身上,他也得認,那畢典的死,更是由他親自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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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十九,勾結魔教,坑殺伯爵!”
“其二十,以下犯上,謀害都衛!”
隨著溫世同鏗鏘有力的聲音在金輝殿上落下,細數楊毅的“二十”大罪,但最後這兩條卻來得有些蹊蹺,東留伯康紀珍已死,是查有實據的。
聽音小築的廢墟到現在還在那裡,但是怎麼會跟楊毅有關,何不休的失蹤卻被證實為死亡,這些消息連李玉自己都並不清楚。
但是溫世同就很狡猾,把這最後兩條似有似無的重罪,放在查證已實的兩條罪之後,就顯得楊毅也真的做了這兩件事一樣。
“溫世同,你可不要信口雌黃!其他罪責也就罷了,這最後兩條,你如何解釋?”
李玉立即抓住了對方的短處,要用這明顯的漏洞問責,打算來一個和稀泥,假借證據不足,將此事暫擱。
“鄭化成”冷笑一聲,他精心布置,又豈能讓李玉隨手破解,當即站起身來,邁步向前出列道“老臣有一人證,可明此罪!”
“何人?”
“慶王·李德隆!”
“……宣!”
李玉臉色明顯一黯,他萬萬想不到會是這個人,這三個王爺被關在“盛臚館”如同待宰的羔羊,他幾乎已經快把他們忘記了,沒想到關鍵時候又能出來鬨事。
被逼到這個地步,李玉很清楚,不將慶王叫上殿來,已經是不行了。
等許煥將人從殿外帶進來時,李玉狠狠的瞪了一眼“盛臚令·顧臨安”,將他之前的功勞全部抹平,甚至有種削了潘黨,就把他發配邊疆的打算。
如果不是顧臨安出了問題,他怎麼可能這麼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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