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請柬發來,大概就是意思意思一下。
石春蘭原本想要去的心,一下子就沉下去了,她有些茫然無措地看向禾誌強,“當家的,你怎麼說?”
“芳芳二話不說就回去了,上次回來也沒有把我們當成家人。”禾誌強說,“這一次,她訂婚,我是不想去的。”
養了十八年的女兒,禾誌強對何芳芳肯定是有感情的,但是他拎得清,看得更清楚。
何芳芳不滿意他們這個家,恨不得從此以後都沒有關係,更不想讓其他人知道,她有過這樣的過去。
石春蘭一聽,心徹底死了。
“那就不去了。”請柬,她還捏在手裡,很是用力,指尖都泛白了。
禾婧看到了,心疼也難過,“媽,我們可以去,但不以養父母一家的身份去。”
“國營飯店不可能擺太多席的。”何家跟江家雖然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可規章製度在,也就是請兩家交好的親戚朋友一起吃個飯,做個見證。
就跟認親宴差不多。
“屆時,我們去了雲羅城,到國營飯店看一眼也是可以的。”吃飯那是不敢想的。
國營飯店一道菜都要幾毛上塊了。
要是她們兩人去,大嫂二嫂嘴上說著沒意見,可心底肯定會不舒服的。
石春蘭搖頭拒絕了,“算了,我能知道她訂婚就不錯了。”
至於要不要親眼見證,也沒有很重要。
石春蘭閉上眼,長長地歎了一口氣,接著說:“你爸也說得對。”
“我們要是去了,芳芳隻會更加不高興。”
許招娣聽了就不高興了,撇嘴小聲道,“要不是爸媽,何芳芳怕是早就沒了。”
禾家有兩個兒子,生活條件也算過得去。
不然,在河口村,已經有了兒子的家庭,可不會再想多養一個女兒。
遲早都得扔到河邊,能活活,不活就算。
她跟大嫂廖紅梅,那都是因為家裡還沒有兒子,也缺少勞動力,這才勉強活下來的。
禾繼東聽見了,手肘碰了她兩下,讓她注意點兒,彆亂說話。
許招娣努了努嘴,不說話了。
請柬的事兒,算是解決了。
可這一頓飯卻是吃得無比沉重。
飯後,禾婧收拾碗筷。
洗完碗筷後,她出來,見石春蘭在院子裡坐著,沒跟平時出去跟鄰居聊天,隻拿著大葵扇,望著夜空。
這個時候的夜空是燦爛的。
放眼望去,都是閃亮的星星。
禾婧抬頭看了一眼,低頭再看去,轉身就去拿了小板凳,坐在她旁邊。
石春蘭聽聲,轉頭看去,見是她,扯起了嘴角,笑了笑,“婧婧。”
“媽,你想去就去。”禾婧說。
石春蘭還是搖頭,“你爸說得對,我們去了,她會不高興的。”
“那你呢?”禾婧問,“媽,你不去,高興嗎?”
石春蘭沉默了。
禾婧繼續說,“媽,你為什麼要去想何芳芳高不高興呢?”
“媽,你多想一下自己。”
人是為了自己而活的。
自私一點兒,沒有錯的。
“她能寫請柬,能寄過來,那就證明何建國夫婦是知道的。”
“我們拿著請柬去,他們不能趕我們走。”
何芳芳有膽子寫,那就要想到他們會去。
做人總不能又當又立。(www.101novel.com)